蘇建和案十一月十二日再度宣判,台灣高等法院刑事庭等三位法官陳博志、劉興浪、陳德民,認定被告三人無罪,並撤銷第一審死刑判決。
長達十九年的台北汐止吳銘漢夫婦命案,因當初蒐證不完整、疑似不合法取供,真相至今無法釐清,對受害者家屬和被告都是一場噩夢。蘇建和等三人再度獲判無罪,但全案仍未定讞,受害者家屬將再提起上訴,顯示蘇案還未真正走到終點。
蘇案凸顯了台灣司法體制的許多荒謬。但是被台灣問題多端的司法體制所害的不祇是蘇建和等三人。十一月十四日,由PNN公視新聞議題中心和記錄觀點主辦,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人本教育基金會等協辦的「司法冤大頭」座談會,就邀請學者、律師、人權工作者,針對徐自強案、邱和順案、蘇建和案、江國慶案、鹿港幽魂案等五件歷史大案,提出對司法改革的疾呼。
包青天型邏輯,未審先判
曾以蘇案三主角為背景寫成專書的《無彩青春》作者張娟芬形容,台灣總是習慣於一種「包青天型」的司法邏輯,「像連續劇一樣,觀眾在開始就先知道犯人是誰、如何行兇,「之後無論包青天如何拷打、逼供,都是伸張正義。套用到現實來,司法也常常未審先判,這是台灣司法最嚴重的缺點。」「誤判不是不可能,如果沒有誤判,盧正和江國慶現在就都可以回家了。」
擔任蘇建和案義務辯護律師已經十年的羅秉成回憶,二○○三年要宣判的那一剎那,完全沒有預料到會無罪釋放,那種震撼讓法庭像是被炸開一般;二○○七年更審再判死刑時,他沒有到場聆聽,事後獲知被判死刑,也感到難以理解。這次,羅秉成進入法庭等待宣判時,「我頭皮發麻,手心不自覺緊握了兩下,到現在都不知道為什麼,祇能說我內心還是很緊張」,「經過一次死刑,到現在再度宣判無罪,我已經沒那麼大的感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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