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要補助來台寫論文的中國學生每月3萬元,但台生赴中的補助費卻仍是由台灣掏錢,而不是由中國出錢,這些對台生不平的作法,政府應該檢討修正一番。
「大話新聞」主持人鄭弘儀在蘇嘉全的造勢晚會上說,「中國的研究生來,政府1個月補助3萬元」,講到激動處,甚至連國罵都出口,引起軒然大波。陸委會則強調,鄭弘儀的說法絕非事實。
鄭弘儀指的,其實是現行「中華發展基金」補助中國研究生來台寫論文的政策,補助時間只有1至2個月,從李登輝執政時便有補助。
陸委會表示,前總統李登輝執政時期,4年共獎助中國研究生來台81人,獎助台灣研究生赴中國共計72人。到了民進黨執政期間,共獎助中國研究生來台352人,獎助台灣研究生赴中國342人。200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至今3年獎助中國研究生來台共計177人,獎助台灣研究生赴中國計135人。
這起事件早在去年11月16日行政院陸委會通過修正《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台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陸文字第0980023570號函核定),預計補助中國博碩士生來台蒐集研究資料與撰寫論文,每個月發給生活費新台幣3萬元,消息傳出,便立刻引發爭議,並在網路上引發熱烈討論,網友們砲轟馬政府視中國學生如寶貝,在台灣大學生起薪22,000,大多數研究生還要打工兼差的現況下,竟然還要發給來台寫論文的中國學生一個月3萬元,大表不滿,批評馬政府是凱子政府。
扁政府末期 每月補助2萬元
這筆錢其實是由陸委會底下的「中華發展基金」所出,中華發展基金始於1994年,是陸委會為了推動兩岸民間交流而設置的特種基金。
早在1995年8月,為了鼓勵中國高等院校之在學研究生(不含港澳)來台撰寫學位論文與蒐集研究資料,中華發展基金便訂定通過了《中華發展基金管理會補助大陸地區研究生來台撰寫學位論文作業要點》,中間經過數次的修訂,2008年2月25日總統大選前,是民進黨執政時期最後一次修正(陸文字第0970001669號函核定),馬政府上台後在2009年11月16日又修正一次,這次遭到批評的,便是這個修正文。
根據2008年2月的修正,政府給與的補助經費項目包括機票費、生活費每月2萬元、資料費每人2萬元、台灣的指導教授每個月給與3,000元、學校住宿費實報實銷、另外還有證照費與保險費也都由政府買單。2009年11月的最新修正,除了同樣包括機票費、台灣教授的指導費以及保險費外,生活費提高到每個月3萬元,但刪除2萬元的資料費、住宿費以及證照費,所領的生活補助費無須扣繳所得稅,研究結束後只須繳交5,000字心得報告。
平心而論,在1990年代便有補助中國研究生來台寫論文,但就在開放中國學生來台的敏感時刻以及景氣差,許多台灣民眾一個月還賺不到3萬元的情況下,馬政府通過一個月給3萬元,當然引起民怨,3萬元可以讓許多家庭省吃儉用過1個月。但扁政府末期決定一個月給2萬元的補助,還供住宿,條件其實不會比馬政府的補助差到哪裡。
台生赴中研究中國為何不出錢
雖然陸委會表示,中華發展基金補助中國研究生來台撰寫學位論文,跟中國學生來台就讀不同,是屬兩岸「專業交流範疇」,所以沒有違反三限六不配套政策,而且中華發展基金並沒有獨厚中國研究生,因為台灣研究生赴中國研究,中華發展基金也補助包括機票費、每月25,000元的生活費,以及每人2萬元的資料費。
但是台灣學生到中國作研究這筆錢,為何不是對岸出,而是要台灣方面買單?如果基於平等互惠原則,中國的納稅人是否也應該補助台灣研究生到中國作研究與寫論文的費用?
台灣的博碩士生滿街跑,念個研究所一個學期學雜費好幾萬,加上生活費,對於廣大的研究生族群都是一筆不小的負擔,還要兼差當家教,或是打工賺錢,中國研究生來台寫論文、蒐集資料,一個月可以領到3萬元,叫台灣的學生情何以堪?
在台灣念研究所,大多數研究生除了申請獎學金,以及當教授的研究助理外,還要到校外打工賺生活費。雖然到中國作研究,也可以申請中華發展基金的補助,但是中國如果沒有同樣提供的補助,對台灣的研究生與納稅人而言,並不公平。
他國生也拿3萬 作法或可修正
台灣為了吸引外國學生來台灣求學,外交部、經濟部、教育部,以及國科會聯合撥款成立「台灣獎學金」,錄取的外國學生(不含中國與港澳生),每個月可以領3萬元的生活費,碩士生給2年,博士生給3年,學士生最多更可以領4年。這些每個月拿我國政府3萬元生活費的外國學生,在校園裡往往引起同學的眼紅,大嘆不公平。
許多國家為了吸引各國優秀的人才,由政府提供經費,給各國優秀人才到該國學習,期望把該國的制度帶回研究生的母國,或是做到國際宣傳,其實無可厚非。至於來台灣的外籍學生,是否申請集中在某些地區(如台北)?或是某些科系?生活費補助是否限定在某些項目(如住宿、餐飲、交通)?這些就是可以討論的政策內容了。
台灣研究生基於「3萬元的生活費其實日子可以很好過了」的心態,認為政府各單位提供給外國學生相當優渥的獎學金,而心生不平,群起反彈,那麼或許政府可以考慮將3萬元限定如何使用。
比方說,每個月先扣除住宿費、飲食則發給食物券或儲值卡、交通則發給儲值的捷運悠遊卡,如此一來,剩下不多的費用則發現金給研究生當零用錢,比起讓他們自主花費,這或許是一個讓人「比較不礙眼」的做法。陸委會也鬆口說,補助中國學生的必要性已經降低,未來政策上將檢討停止這項補助。
助學金每月5,000元 台生寧願打工
雖然各大學也提供各種獎學金給本國學生,但一個月給3萬元生活費的獎學金,要去哪裡找?教育部有補助台灣研究生每個月基本的生活費嗎?
其實教育部撥款給各大專院校,提供研究生申請「助學金」,一般一個月補助5,000元,但是這筆助學金不是白拿的,研究生必須協助教學單位的教學、研究等工作。不過許多本國研究生嫌5,000元太少,還要幫學校做事,所以沒有去申請,寧願去校外打工。
台灣因為有太多的研究生,許多研究生說穿了,就是想拿個學位,並不是真正想作研究,若是拿學校的錢,其實也不見得會把錢拿去作研究。或許有些人真的需要打工賺生活費,但還是有人把打工當成藉口,把賺來的錢拿去買想買的非生活必需品。
藝術家與作家來台每月補助63,000元
今年中華發展基金更首次補助中國青年藝術家與作家來台駐點交流,每個月最多補助6萬3千元的生活費,至多補助4個月。
這個計畫也引起台灣藝文界人士的反彈,抨擊台灣的藝術家個個苦哈哈,卻給中國藝術家與作家,拿一般台灣人兩倍所得的生活費!
這個計畫雖然是以補助台灣的大學與專業藝文團體,鼓勵他們邀請中國45歲以下的藝術家與作家來台灣短期交流,邀請單位可以獲得創作費及成果發表費、晚宴費及接待聯繫費,以及行政管理與雜費等補助,但也規定補助藝術家的往返交通費、證照與保險費、以及最高每月6萬3千元的生活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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