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房價高不可攀,根據內政部營建署公布的二○一○年上半年住宅需求調查結果顯示,台北市房價所得比(購屋總價/家庭年所得)已達一○‧八七倍,平均貸款負擔率亦為四二‧九六%,換言之,平均每戶可支配所得為八十八萬元的家庭,至少得十年不吃不喝才能入住台北市,而每人平均薪水有超過四成都貢獻在房貸。
財團炒房,讓民眾購屋負擔更加沉重,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早就體認住宅市場有其侷限性,所以政府應該扮演不可或缺的救濟角色,最普遍的做法是,興建一定數量的社會住宅,以「祇租不售」方式來滿足並保障經濟與社會弱勢族群的「居住人權」。
不過在有限的資源下,台大建築與城鄉所教授夏鑄九建議,我國社會住宅仍須以社會絕對弱勢者為優先提供社會住宅的對象,未來社會住宅戶數增加時再依序接受一定所得條件以下的非低收入戶家庭申請。
再者,社會住宅的租金思維,夏鑄九認為,絕不能如內政部長江宜樺所言以市場租金七折方式定價,應該改以入住家戶可支配所得的一定比例來界定其應繳納租金上限,再由政府補貼其租金差額,否則仍無法照顧到絕對弱勢者。
另外,社會住宅的興建,夏鑄九表示,應比照香港模式,低樓層部分規劃設計各式各樣兒、少、婦、老、殘的社會福利服務中心,由政府取得所有權,並採公設民營方式委託民間非營利社會福利機構經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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