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什麼樣的機緣,讓你開始拍攝作家錄影傳記?
年輕時我就喜歡攝影留念,民國四十五年我從政工幹部學校(今國防大學)畢業,分發到部隊辦軍報,從此開始用相機工作,還自己沖洗相片。兒子出生後,我用照片紀錄下他們的成長過程。當時家境拮据,常連吃飯的錢都要煩惱,但我總說「飯可以不吃,照片不可以不拍」,因為孩子的成長只有一次,錯過就再也無法彌補。我替他們拍下生活中的點滴。每年兒子生日,我一定會設法買個蛋糕留影紀念,三個兒子都被我拍到二十歲。拍照之餘,我也替孩子製作相本,三個兒子一人一本,另外再製作一本留存在我這裏,讓我和妻子可以不時回味。這樣的「家庭文化」紀錄孩子成長之餘,其實也是一種教育,孩子長大後透過這些相片,能體會父母的辛苦,可說是在無形中凝聚了一家人的情感。我時常想,應該把這樣的方式「擴而大之,推而廣之」。
因此我想到:台灣舉辦了許多藝文活動,但活動結束後,卻什麼也沒留下;海內外有許多優秀的作家,能保存下來的頂多是照片、手稿、年表等資料。然而時代在改變,這些靜態的資料已經不夠了,若沒能留下珍貴的影像,十分可惜。於是,我從七十歲開始正式投入「作家錄影傳記」和「中華民國藝文活動紀錄片」拍攝,至今已拍攝了一百二十多位作家、三百多場活動。
你選擇作家的標準是什麼?
身為影像紀錄者要有宏觀的態度,眼光要遠大、心胸要開闊。我拍攝的對象,不問背景、不分黨派,更不管本省人、外省人。其實有些作家的論點,我不但不贊同,還相當反對,在攝影機後面的我,可說是一邊生氣,一邊拍攝。有人問這是何苦呢?但我認為,只要對方肯誠實說出自己的看法,我就得忠實紀錄,我不是為了自己拍攝作家錄影傳記,而是要替歷史留下珍貴的資料。我們也應當要有包容不同意見的雅量,如果古代沒有諸子百家,只有一家之言,文化怎麼會燦爛呢?
我只有一個人,卻要負責事前的聯繫、導演、攝影、採訪、剪接……等全部的工作,不得不說能力實在有限。所以我多半選擇拍攝六十五歲以上的作家,一開始也採用了「沒辦法的辦法」,先拍攝台北地區的作家,如此能省下不少交通往返的時間,接著再慢慢朝外縣市、海外發展。
你拍攝錄影傳記的原則是什麼?
錄影傳記最寶貴在於,它是真正的第一手資料,且影音同步,無法造假。我的錄影傳記都不配旁白,就是要避免失真。
此外,我還秉持「四實」的原則──真實、誠實、忠實、樸實。真實,是確實紀錄傳主的狀況,與他周遭的現況;誠實,是傳主以「誠」來面對紀錄片的拍攝。不少傳主分享了他們私人的故事,讓我非常感動;忠實,是剪接時絕不能斷章取義,影片完成後,我一定送給傳主一份,以示負責;樸實,是以經營藝術的心態拍攝,呈現作家應有的格調,但不花俏取寵。
拍攝過程是否曾遇過困難?
有時候想要拍一位作家,卻不知道該怎麼聯絡對方,得輾轉透過不同的人層層聯繫,有時甚至得花上好幾年的時間,才得以順利拍攝。此外,有些作家寫得一手好文章,但面對鏡頭時卻說不出一句話,因此在拍攝現場,我還必須當「啦啦隊」,想辦法鼓勵傳主。為了這一系列的紀錄片,我一個人扛著攝影機東奔西跑,回家還時常剪接到深夜,一天工作超過十個小時、全年無休。也許是太過勞累,沒想到我居然中風了,爾後又被診斷出罹患輕微巴金森氏症。無法繼續工作,讓我不免有些遺憾,但如果老天爺能讓我病況好轉,我還是要持續拍攝。
請談談讓你印象最深刻的受訪者。
首先是我第一位拍攝的傳主,已故作家無名氏。當時他住在淡水山上,我連續五天開車去找他,忍不住對他說:「一個七十歲的老頭子,幫一位八十歲的老先生錄影,實在有趣。」
另一位讓我印象深刻的,是蘇雪林女士。在拍攝前,經過一年多的協調,終於讓蘇雪林女士離開養老院,回到她曾生活數十年的成大宿舍。回到故居的她,流下了感動的淚水,而我也捕捉到這動人的場面。很遺憾的是,拍攝後不過三個月,蘇雪林女士就住進醫院,不久便過世了。
為什麼你始終堅持「一人藝文影庫」,獨資拍攝,既不成立基金會,也不找工作夥伴?
關於我拍攝作家錄影傳記,不認同的人會質疑我,認為我年紀這麼大了,能勝任這項工作嗎?還有人懷疑我是想要藉此出名得利;至於認同我的朋友,則紛紛建議我成立基金會,向政府爭取補助、對外募款,但我始終不同意,甚至有人直接寄捐款給我,都被我退回了。我之所以不接受任何資助,一來是免除外界的疑慮,二來是我認為「吃人嘴軟,拿人手短」,這樣就失去了紀錄片客觀的精神。我常開玩笑地說,不是我不找工作夥伴,而是實在找不到。我不是什麼有錢人,拍攝的經費全靠微薄的退休俸,哪會有餘錢支付其他人的薪水?
你最希望透過紀錄片,傳達出什麼樣的精神?
「活到老,學到老」,但我認為「學到老」不夠,還要「做到老」,最好還要「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為了拍紀錄片,我付出了金錢、時間、健康,甚至親情?──?母親在山東老家過世時,我人在國外拍片,來不及趕去見老人家最後一面;長孫出生後,我一直非常忙碌,好不容易有時間到美國看他,他已經三歲半了。儘管犧牲了很多,但我不以為苦,反而認為這是值得堅持的工作。能來人世間走一遭十分難得,能幸運活在沒有戰亂的時代更應該感恩,我們怎麼能不對社會有所貢獻,替後代留下一些有價值的東西呢?
你也曾擔任編輯,期間有沒有什麼難忘的經驗?
年輕時我曾負責編輯軍方刊物,當時率先做了許多改變,像是推出「女作家專輯」、「軍眷作家專輯」,一掃軍方出版品硬梆梆的印象,獲得很大的回響;當時軍方刊物都必須經過審查,只有我堅持不送審,就算惹上麻煩,我也在所不惜。
有一年我得到文復會頒發的主編獎,獎金新台幣十萬元。在當年是一筆不小的數目,可以在鄉下買房子了。我原本拒絕領獎,想把獎金退回,卻沒有辦法。最後我用這筆錢來請客,不但請公司的同事,還請印刷廠的工人,陸陸續續請了好幾回,才把獎金用完。一本刊物的成功,絕不只是主編的功勞,而需要所有人的合作,這筆獎金我不能一人獨吞;我也認為,主編不應是高高在上,必須做作家與讀者間的橋梁,做好自己分內的事本來就是應該的,這筆錢我更不能拿。
你有什麼話,想對年輕的媒體工作者說?
拍攝紀錄片的過程中,有一個現象讓我十分感歎:有些年輕的攝影師,到了現場把攝影機的三腳架一放,就什麼都不管,跑去聊天了,這樣怎麼可能拍出好作品?媒體從業人員,不應把攝影當成「工作」,而應該把它視為一份「事業」,投入靈魂和感情,拍出來的作品會完全不一樣。
其實影像紀錄也不是記者的專利,拍攝的對象也不該局限於作家,士農工商各行各業,都值得被留下紀錄。所以我認為應該推廣「全民錄影,保存文化」運動,就算拍攝的對象是自己的祖父母,也都是難能可貴的資料。
你心中最幸福的片刻是什麼?
從前經濟狀況不好,相片只能自己沖洗,也不可能設立專業暗房。我只好用軍毯遮住門窗,並把底片、相紙放在軍毯下,掀起一角克難地曝光,經過反覆的試驗才成功;我也曾花了七、八年時間,才好不容易說服作家拍攝錄影傳記……諸如這類「排除萬難,達成目標」的時刻,最讓我感到幸福。
【完整內容請見《講義雜誌》2010年12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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