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文章

讀書如讀人──三毛閱讀記 (上)

鄭明娳    

三毛的文字創作以散文最多、小說次之。三毛寫作時,顯然沒有刻意注意文類這個問題,她以自己的天份:想怎麼寫就怎麼寫。每當敘述者退居旁觀者且故事情節較多的作品就具有小說的型式。不過,那位敘述者永遠都是第一人稱三毛。所以,她筆下那些故事型的小說也算是廣義的散文。

一般讀者並不在乎三毛作品屬於哪種文類,倒是很多人在意她筆下書寫的事情是真或假?我從來沒有見過三毛,女作家小民是熟識三毛的朋友,有一次她親口問我:「三毛一再強調她寫的都是真人真事,妳認為她有說謊嗎?」



我的回答是:「沒有。」



首先要注意的是:寫作的「陳平」絕對不等於她筆下的「三毛」。最簡單的道理,陳平只把她願意跟讀者分享的事情寫出來,她不讓別人知道的事情或想法,她不寫。對於這不寫的「空白」,讀者還是可以從她寫出的文本裡找出端倪。



其次,許多人時常生活在現實與幻想的夾纏中,寫作時很容易把她的現實加上幻想的料,一起「烹飪」成色香味俱全的佳餚。陳平早期的〈秋戀〉,她自己說是完全虛構出來的。這樣的「幻想」,並未在現實中發生,但是可以顯示作者當時對愛情的憧憬,例如:一次短暫(很淒涼)的戀愛(才優美)就永遠分手(夠蒼涼),這樣神不知鬼不覺的浪漫戀愛,完全不必擔當周圍環境的責難……其實,陳平挹注的許多純粹幻想,提供了更多對「三毛」的解讀空間。



感性散文尤其像照妖鏡般把作者的心底,甚至連作者自己都不知道的潛意識折射出來。只不過,有時像凹凸鏡一般,讀者得花一些能力去「還原」。



再其次,任何作家以自己的人生經驗為題材寫作時,一定得拆解、刪節、補充、加工、再重新組織起來,才成為有機的作品。陳平也是這樣。



所以,三毛散文中的三毛絕對不等於陳平。但是,三毛散文中絕對處處有陳平的身世、有她的感情、思想……,閱讀三毛的散文並不是在考證作家陳平的傳記,而是尋找陳平和三毛之間弔詭的關係,重建一位連陳平自己可能也不完全認知的「三毛」。



追尋流浪的起點



〈惑〉是三毛目前留存她最早發表的一篇。此文發表時,三毛二十歲。許多讀者──包括三毛自己──認為這是她不成熟的「少作」,並認為它和《撒哈拉的故事》「全然不同的風格」。我卻不這麼認為。



〈惑〉主角那苦悶、憂鬱、自卑而封閉的特質其實已經深深烙印在三毛心靈,成為她生命的底紋,在她日後的文章中仍然或隱或顯地不斷出現。



〈惑〉的寫作方式和《撒哈拉的故事》等不同,並不是不好,技巧也不如三毛自以為的「不成熟」。把〈惑〉中一再出現的電影《珍妮的故事》拿來兩相對照,會發現這時候的三毛如何巧妙地把電影角色跟〈惑〉主角互相影射/對位/合一,也因此,閱讀〈惑〉確實能清楚理解當時「三毛」的心境。



《雨季不再來》的自序中說:當年的「二毛」與現今的「三毛」質地仍然一樣。的確。〈惑〉文留下很多線索,讓讀者可以和《撒哈拉的故事》之後的三毛連結。



〈惑〉裡面重複引用電影的歌曲「我來自何方,沒有人知道……」正是主角心中最大迷惑,我來自何方?又要往哪裡去?人為什麼要活?她拚命追尋卻得不到答案。主角不斷逃避和電影裡的珍妮靠近甚至結合,卻又躲不掉。那表示當時的三毛活在一個極為矛盾的情境。她非常怕自己變成珍妮那樣,又無可抗拒地向珍妮靠攏,每當她走進珍妮的世界時,就會「體會到一種刻骨銘心的快樂,一種極端矛盾的傷感。」



日後三毛說她不喜歡流浪,卻不斷地流浪。她經常陷於矛盾中,不斷千里迢迢地追尋,她究竟追尋什麼呢?



我們仍是不自覺的在追尋,在追尋,又在追尋,雖然歲月坎坷,可是如果我不去找,我便一日也活不下去,如果你現在問我「三毛,你在追尋什麼?」我想我目前只會無言苦笑……(〈逃亡〉,《送你一匹馬》)



我的半生,飄流過很多國家……但是我始終沒有在一個固定的地方,將我的心也留下來給我居住的城市。(〈白手成家〉,《撒哈拉的故事》)



每個地方,都無法把心留下來,但她卻又時常把駐足過的地方像故鄉般「鄉愁」一番。她的矛盾還包括她前後說過的話,例如她之前說她的人生願望是做一名生兒育女的正常女人,後來又說她是無子女論者等等。



也許,讀者以為:三毛找到荷西,就是她的理想之域。其實不然。許多讀者看到三毛筆下她和荷西的婚姻生活如神仙眷侶。事實上,文章內兩人的生活有很多地方如前言所說,經過重組與重建的工程,被特別放大的是兩人的歡樂相愛,被濃縮的是兩人的扞格爭執。



文字裡的荷西



《雨季不再來》中,三毛於1974年底已經在《女性世界》發表過兩篇描寫撒哈拉沙漠的散文,其中〈平沙漠漠夜帶刀〉完全沒有荷西的影子,是三毛獨自一人到撒哈拉沙漠,她一再訴說寂寞寂寞,「幾乎熬不過這門功課,想打道回歐洲去了……很多次,我問自己,為什麼非要留下來不可?為什麼要一個人單身來到這個被世界早遺忘了的角落?」她終究一個人繼續留在沙漠,吃了不少苦頭。



1974年10月6日〈中國飯店〉在《聯合報》發表(此篇出書後改名為〈沙漠中的飯店〉),三毛一舉成名。從此之後,她所有散文都調整成荷西先去沙漠等她,〈白手成家〉、〈結婚記〉等文中都說她打算去沙漠住一年時,荷西就默默地收拾行李,先去沙漠的磷礦公司找到工作,安定下來,等三毛單獨去非洲時好照顧她。當看到荷西為了愛情去沙漠,她就決定「要跟他天涯海角一輩子流浪下去了。」



三毛為什麼要「修改」前後的內容呢?這是讀者要做的功課。



三毛多次說與荷西沒什麼時間戀愛就結婚,〈一個男孩子的愛情〉中說她拒絕還念高三的荷西接近,之後分道揚鑣六年,荷西服完兵役一回來兩人重逢的七個月後就結婚。



可是,收在《哭泣的駱駝》的〈大鬍子與我〉中說:「婚前,我們常常在荷西家前面的泥巴地廣場打棒球……就這樣把春花秋月都一個一個的送掉了。」表示婚前他們已經來往多年。這兩者其實兜不攏。



同文裡又說:「大鬍子婚前交女友沒有什麼負擔」;但在〈一個男孩子的愛情〉卻說她把十八歲初戀的荷西整得慘兮兮的。另同文中說荷西也沒有「受家累男人的悲慘眼神」,但在〈五月花〉裡失業之後再就業的荷西,一直被極重的家累壓得快死去,更別提有多哀怨的眼神。



〈中國飯店〉裡,三毛說他們兩人國籍不同、個性也不同,婚後可能會吵架甚至打架。〈大鬍子與我〉說荷西的「坐相、站相、睡相,沒有一點是我希望他所表現出來的樣式」。在這麼多的矛盾裡,讀者比較無法理解她為什麼愛上荷西且跟他結婚。





※延伸閱讀:

‧讀書如讀人──三毛閱讀記 (下)

【完整內容請見《聯合文學》一月號315期;訂閱聯合文學電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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