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高科技的發達而使得富者常富、貧者恆貧的現象更明顯外,政府的財經政策、課稅與補助方式、社會福利與經濟改革等,並未真正解除貧窮的桎梏,反而名副其實成為馬克思筆下資產階級剝削勞動階級的工具!
低收入戶的戶數近年快速增加, 據內政部統計已多達13 萬多戶,較民進黨執政中期增約1 倍,成長率驚人。內政部對低收入戶的定義是家戶平均每人所得低於各縣市平均每人消費支出之60%以下者。2011 年7 月則將改為以各縣市每人可支配所得(disposableincome) 之中位數(median)的60%(接近眾數)以下,但不得超過全國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之70%。
新制比較符合最低生活水準(subsistence level,貧窮線或維生水準)的學理,但是,低收入戶數將會大幅增加,使救貧或脫貧問題更加棘手,而加重政府社會福利支出壓力。
高科技發達 富常富貧恆貧
傳統社會社會流動(social mobility)不若今日,往往富不過三代,貧也不過三代,而過著均貧的生活。但是,工業化尤其是高科技發達以來的社會,技術密集,知識密集,加上財物金融的制度設計,已經打破農業社會均貧的狀態,使富者常富而貧者常貧。何以故?芸芸眾生,智奸愚忠有別,勤惰儉奢有別,即若起跑點都相同,最終的結果也是天壤有別。更何況起跑點(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自我教育)、就業機會(性別歧視、種族歧視、族群歧視、政治歧視)、政府財經政策(產業別減免稅捐、優惠補助或重複剝削)完全不同。
智奸者善於掌握政治經濟制度所給的好處,或積極政商勾結累積財富,再透過信託方式將財產孳息傳子傳孫,即可富者常富。愚忠者往往墨守成規,無法適應快速的經濟變遷,在面對中年失業的困局得不到適當的就業機會參與具生產力的勞動而成為新貧一族;若子孫得到同樣性格的遺傳,豈非貧者常貧?
起跑點在教育 就業充滿歧視
戰後(1945~2010 年)的台灣在起跑點方面有嚴重的族群分歧,那就是教育資源分配的不公平。這要分兩個層次來看,首先,是教育資源身分別的分配不均,此即軍公教子女的教育補助(或超額退費),而泰半以上軍公教人員都是1945 年10月以後自中國大陸逃亡來台的政治難民;所以, 各大學的學生中, 外省族群的比例遠遠超過其他族群比例,使得大部分本土台灣人的子弟都輸在人生的起跑點。其次,是教育資源地區別的分配不均, 形成極為明顯的城鄉差距與南北差距。這當然使得南部人也會輸在人生的起跑點上。
機會均等(equalopportunity)是現代國家最基本的人權,也就是任何社會的一分子不得受到制度化的歧視。然而,戰後至今,各式各樣的歧視一直都如影隨形的存在著。最嚴重的歧視是政治歧視,以前普考錄取分省分定名額,明顯地歧視本土台灣人民的優秀子弟,使得文官中外省族群比例長期超過其人口比例。
此外,在各公務機關中升遷快慢也存在非常明顯的族群歧視。我們至目前為止仍常看到外省族群的公務人員真實能力與操守遠比本省族群的公務人員表現還差,但是,其升遷速度非本省族群所及。機會均等徒具文字也是貧富差距擴大的原因。
前項受教育的機會不均等,或就業機會有種族歧視終將使貧者愈貧而成為低收入戶。戰後將近600 萬被漢化的平埔族全都被改成漢族,也會歧視原住民使原住民只能做粗重低下的工作而生活在貧窮線上,是最為明顯的案例。
政府財經政策 課稅vs. 補助
房價高漲,無住屋組織的市井小民抗議成為高價住宅貸款的屋奴。(攝影/林敬原)
戰後,台灣經濟發展與日治時期完全不同。日本認識到台灣農業資源非常豐富,所以努力進行農業發展工作,水利設施屹立至今,灌溉系統仍完整可用。1950 年,中華民國到台灣,除進行土地細分的改革外,還推動以「農業培養工業」的政策,一方面重稅盤剝農家,另方面以租稅優惠及現金或利息補貼政策來獎勵工業。對農家的盤剝可以用「無所不用其極」形容。
除正常田賦(初期占全國稅收80%以上)及戶稅(人口稅)以外,還有偏重的水利會費、肥料換穀(以高於國際3 倍的價格換人為抑低價格的稻穀)、隨賦徵收(即田賦的附加稅)、防衛捐(農家的附加捐)、87 水災救災捐、農產品出口稅。
到1972 年,有許多農家不堪長期被剝削而負債累累賣兒鬻女,全國各地反應激烈,才重用李登輝進行改革降低稅捐負擔。然而,大部分小農已經成為中低收入戶而苟延殘喘,其子女也視農業為畏途,輾轉於都市或其周邊的工廠,成為另一種被資方剝削的勞工,其中有一部分人更淪落為都市遊民(homeless)。
60 年來,工業家的際遇與農家則完全相反。從初期的現金補貼到1960 年起的產業別的租稅優惠(減稅免稅)、信用配給、利息補貼;也是無所不用其極,就是唯恐你不從事工業,即使是污染環境破壞生態也在所不惜!《獎投條例》 30 年後,用《產升條例》取代;《產升條例》20 年後,又以《產創條例》取代;以維護產業鉅子的特權。「政府」已經名副其實成為馬克思筆下資產階級剝削勞動階級的工具!
除此而外,地主,尤其是都市計畫範圍內的地主,也乘著《平均地權條例》的順風車,在落後而扭曲的稅制下享受地價稅幾乎是零稅率的優惠成為億萬富翁;不是地主的營建業也以轉嫁土地增值稅的方式坐擁豪宅;市井小民則要為高價住宅的貸款淪為屋奴! 1987 年後開放對中國探親、投資,資金大膽西進,老闆關廠勞工失業同步增加,小生意一落千丈;中年就業又十分困難,只好淪為低收入戶。
亡羊補牢 社福與政經改革
許多中年失業者因得不到適當的就業機會而成為新貧一族。 (攝影/林敬原)
目前低收戶平均每人所得在每個月1 萬元(一般縣市)以及15,000 元(台北市)之間,1 家4 口每年家戶所得不到70 萬元,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恤妻子;但是,富者若非擁有千億股票即擁有數百億房產,豪宅華服,一餐之費何止70 萬元區區之數?
貧窮一族亟需社會福利政策加以扶助至為明顯。然而,長期仰賴社福支出解決貧窮問題也是社會病態,因此,如何從教育資源分配均等化著手,也或學習美國啟智計畫(head-start program)對中低收入戶兩歲以上之兒童施予免費學前教育,使其子女能在在學期間有足夠的競爭力,進而增強其自信心;或針對中低收入戶講授小額投資理財的知識,俾累積其人力資本,令低收入戶也有翻身的機會。
此外,觀察從農業、製造業與服務業之勞動力的組成(composition)與流動,我們很遺憾的是未能逆向思考,總是希望製造業移出之勞力往服務業去爭一口飯吃,而不是回過頭來看農業勞動力嚴重不足的問題與就業機會的驚人潛力。因此,當我們對製造業與服務業的就業機會進行補貼而成效不彰之際,何不考慮將農業納入考慮,健全產銷制度再造台灣農業,令其容納更多失業的中低收入戶,為貧窮一族打開另一道脫貧的大門。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當然是政治與財政經濟制度的改革;建立防範政治歧視、族群歧視的機制,令就業及升遷不因族群身分而機會不同;取消扭曲資源配置的《產創條例》,改以降低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方式,對一切產業一視同仁;改革土地稅制,防止地主及建商剝削勞動階級,解除屋奴的桎梏等;都可以加強低收入戶力爭上游的信心而增強其生存的競爭力,達成經濟發展與社會均富的目標。
【完整內容請見《玉山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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