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菲律賓引渡14 名台灣詐騙集團成員到中國事件,呂秀蓮與國際法學者都認為都是馬總統接受「一中各表」所延伸下來的問題,也因此更凸顯出一中各表的荒謬性與不可行性。
有關菲律賓政府於2 月2 日,將14 名在菲律賓從事詐騙中國人而遭到菲國警方逮捕的台灣人,遣送到中國,引起台灣朝野與社會軒然大波一事,前副總統呂秀蓮 9 日特地召開記者會,邀請專家學者,依法論法,就法律與政治層面提出看法與呼籲。
呂秀蓮表示,在全球化下,台灣人到處趴趴走,台灣與中國交往也日益密切,因此這個事件必須正視,因為相關案件未來可能也會在別的國家發生,如不好好處理,以後還會有層出不窮的問題出現。而如何處理這個案子所引發出的各種國際法與兩岸關係問題,值得嚴肅客觀理性的分析。
她引用《中華民國刑法》第5、6、7 條相關條文,指出中華民國人民,在領域外的犯罪行為,除特定犯罪應受本國《刑法》處罰外,只有所犯最輕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依犯罪地的法律也須處罰(第7 條),符合這些規定,我方才能有司法管轄權。
不過這14 名嫌犯所犯的是詐欺取財罪,依《刑法》第339 條規定,屬5 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並非最輕本刑為3 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也非瀆職、脫逃、偽造文書或侵占等罪,「因此台灣未必能管或處罰,如果這些人回到台灣,很可能會被釋放!」
就法論法 無關主權問題
這次遭到菲律賓逮捕的跨國詐騙集團,成員除了14 名台灣人外,還有10 名中國人,因犯罪被害人是中國人,菲律賓將一干人等引渡到中國,引發台灣群情激憤,認為為了維護國家主權與尊嚴,政府給予菲律賓經濟制裁,包括嚴格審查菲勞簽證、召回駐菲代表等。
對此呂秀蓮以Wikileaks(維基解密)創辦人Julian Assange 案為例解釋。Assange 具有澳洲籍,在瑞典涉嫌性侵兩名女子,卻在英國遭到逮捕,因為犯罪被害人是瑞典人,瑞典要求英國引渡Assange,但澳洲沒有介入本案,也未認為澳洲的主權受損,因為依照國際慣例,澳洲政府知道瑞典政府有優先管轄權。雖然這次有14 名台灣犯罪加害人,但被害人是中國人,且菲國與中國有引渡條約,跟台灣沒有,就法論法,呂秀蓮強調「這個案子不是主權問題!」她認為,兩岸簽署ECFA 後,「台灣全國人民好像得了『主權抓狂症』!」ECFA 時代來臨,等於台灣政府已經放棄主權,造成凡事動輒得咎,什麼事情都會被聯想到到底台灣的主權有沒有受到損害。此外,如果菲律賓政府做錯事,台灣為何要懲罰無辜的菲律賓勞工?台灣許多高科技產業需要依賴菲籍勞工,許多家庭也需要菲籍看護,政府的制裁措施,恐怕受害的是台灣的僱主。
真正隱憂 視罪犯為中籍中央研究院法律研究所副研究員廖福特從國際法的角度切入。他指出,國際法上的優先順序,依序應是領域管轄、國籍管轄、保護管轄以及普遍管轄。在這個事件中,菲律賓有領域管轄權,但是因為菲律賓不處理,所以依國籍管轄原則,把總共24 位犯罪加害人都視為中國籍,交給中國,「這才是真正的隱憂!也必須預防的。」廖福特認為,如果照馬總統堅持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原則,馬政府應該要求把24 名嫌犯都送回台灣,而非切割成只有14 名台灣人,否則這就不是一中各表了,而是兩個不同國家間的問題了。
而在國內法的層次上,廖福特指出,《刑法》第5~7 條所指的「領域外」,到底指的是哪些範疇?
「就我的了解,法院對於『領域』的概念還沒有完全清楚釐清。」到底中國算不算是台灣的領域內?如果算是領域外,那台灣可以不管,若是領域內,可以視為國內犯罪,台灣要不要管?「這個事件並非個案,而是國家法律制度的問題,刑事管轄權與領域要清楚釐清,否則以後類似的案子會永無止境。」
外交休兵 嚴重傷害主權
台灣許多家庭看護都是菲籍勞工。 (攝影/林敬原)
政大台灣史研究所教授陳文賢認為,這起事件除了是ECFA所引發的症候群外,也是2008 年520 後,馬總統接受「一中各表」所延伸下來的問題。他說,1971 年聯合國通過第2758號決議文,文中清楚說明聯合國與其周邊組織,只承認一個中國,其唯一且合法的代表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國際上不太可能出現兩個國家國名都有 CHINA 的情形。
如何避免這個問題產生?陳文賢認為,最好的方式就是在國際上清楚表達「一中一台」。在一中一台下,國際社會把台灣視為「事實存在的國家」(de facto state)來處理,但是在馬政府的一中原則下,國際社會把台灣認為是中國的一部分,所以若讀菲律賓的聲明,會發現菲國就是把台灣人跟中國人都視為中國籍,所以遣送到中國去。
除了一中原則,馬政府外交休兵,對於台灣主權的傷害,外交部應該是最清楚的,也造成今天這樣的結果。陳文賢擔心,如果馬政府再堅持一中原則,呂秀蓮的預言有一天會成真。
堅持一中 台灣陷入危險
馬偕護校助理教授賴怡忠則認為這其實是不牽涉主權,但又有主權意涵的一個事件。他舉例,如果整起事件是台灣人民與美國人民間的犯罪事件,所引起的主權擔憂不大,但正因為這起事件是台灣人與中國人之間的關係,加上馬政府的一中原則,讓各國認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把我方人民送到中國是合情合理的,而其他國家以後也會比照辦理,把人送到中國,再由我方跟中方自己去做後續處理,在這個情形下,我方要如何處理?
他認為,中國藉由這起事件,向國際社會重申中國對台灣人民有司法管轄權!從政治的層面來看,雖然蘇起最近在美國宣稱中國並沒有對台灣進行政治談判施壓,但是從第6 次江陳會,雙方對於投保協議沒有獲得解決,以及美中共同聲明中,胡錦濤把台灣問題列為第一優先,都可以看出中國對台灣是「經中有政」、「法中有政」,逼馬政府處理政治談判,這時如果我方仍然主張一個中國,豈不相當危險?台灣要如何面對中國的壓力?
踐踏主權 馬政府應下台
呂秀蓮總結表示:1. 整起事件充分挑戰馬英九總統堅持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原則,反諷的是,如果九二共識成立,馬政府應該要求將24 名嫌犯都送回台灣審理。這顯示出一中各表的荒謬性與不可行性。
2. 馬政府採行外交休兵政策,現在已經變成外交休克了。這起事件於去年12 月27 日發生,拖到2 月2 日菲國才把人犯送往中國,這段期間我國的外交部有如一個悶燒鍋,沒有及早處理,才會演變成今天這個局面。
3. 在全球化下,國人在世界各地旅遊經商,希望國人同胞在國外勿涉及不法,而法務部與立法院也應該針對《刑法》有關領域外犯罪的司法管轄權進行研討與修法。
4. 詐騙集團橫行,詐騙案件層出不窮。有關詐欺取財的刑責規定,《刑法》的規定是否太輕?值得討論與修正。
5. 針對菲律賓將人犯送往中國,我方應抗議,向菲國清楚釐清台灣非中國的一部分,我方也不應制裁跟這起事件無關的弱勢無辜菲勞。
6. 這起事件本是不涉及主權的國際犯罪,但因國人同胞的「主權抓狂症」,讓不少國人擔憂主權受損,馬政府應負最大的責任,而這也是給馬政府最大的教訓,如果馬政府不去治癒國人的「主權抓狂症」,2012 年就應該下台,台灣人民不會讓馬英九總統繼續踐踏台灣主權。
呂秀蓮呼籲國人奉公守法,不要心存僥倖,在全球化與中國化的影響下,台灣與中國的關係緊密交纏,各種突發事件也不斷發生,政府要讓人民對台灣的主權安心,一中一台才能夠徹底解決這些問題,我們沒有必要接受九二共識,而是接受她所提出的「九六共識」,也就是台灣在1996 年已經成為主權獨立的國家,以此來跟中國交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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