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自7月1日開徵奢侈稅,主要在打擊投機,讓房市交易回歸正軌,又不影響自用住宅買賣權益。雖獲63%民眾廣泛支持,唯最近政府主管機關與立法院態度卻顯保守,主要即在於如何讓愈吹愈大的房地產泡沫不致破滅,在「軟著陸」情況下先讓房價回穩,再經由政策壓抑達到平息民怨,又能兼顧經濟成長。
然就目前政府提出之《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草案,1年內轉售依交易價格課徵15%,1至2年內課徵10%交易行為稅,真能一舉解決此一投機歪風,既讓房價逐漸下跌又能課到財政部預估129億元的奢侈稅?答案當然是否定的。政策方向正確,只是政府如不能根本阻絕外來龐大資金,尤其是國際資金及台商回流挾帶之港資、陸資;而另一方面ECFA實施後,究竟會允許多少陸資企業與個人來台購屋置產,目前為止政府始終沒有明確答案,導致投機炒作之風,在所謂兩岸和平紅利預期下,除國人傳統有土斯有財「內需型」置產方式外,再加上龐大「外需」火上加油,終致台北市精華地段呈現房價帶動地價,地價再推升房價螺旋式飆漲的惡性循環。
此一問題早於3、4年前即已浮現,政府卻遲至今日才急下猛藥,不僅錯失先機,還得面臨台北市房價易漲難跌,無法根本解決中下階層居住權益難題。尤其台北市逐漸國際化,加以兩岸經貿愈來愈緊密,如何有效避免精華地段房價開出國際盤已是一大難題,更遑論房價回跌至國際公認3至5倍房價所得比範圍內。
其次,如由目前財政部擬訂方案,雖明列不少豁免條款,唯不論盈虧,亦即售屋賠本也要繳付奢侈稅之規定似乎有點不盡情理,不過香港與新加坡都沒有排除在外,擺明就是要打擊投機,短期必可達到嚇阻效果。可由最近預售與中古市場看屋與訂購數量大幅下降明確得到答案,唯是否能夠排除虧錢又要繳稅的民怨,仍有待處理。
目前北中南部房價問題都是民怨第一,北部是房價太高買不起,中南部則是購屋10、20年不僅房價沒漲,反因折舊而減損資產,更何況每次景氣變動,總是北部先漲後跌,中南部後漲先跌,主要即在於長久來區域發展不均衡。因此,當前政府研擬課徵奢侈稅以打擊投機,如何不傷及無辜亦應列入考慮,方不致讓中南部市場一直處於低價而無法有效提升居住水準,或進行都市更新,方為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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