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CC雖然將核能發電列為減碳的替代能源之一,但也強調IPCC的報告中,並非將其列為唯一選項,而且不是最重要的選項。以下為范尼斐瑟接受《新新聞》專訪的訪談內容。
問:近年來許多國家視核能為乾淨、安全且成本效益高的能源,可做為減碳的替代能源之一。IPCC在二○○七年發表的第四次評估報告(AR4)中,將核能視為可減緩溫室氣體排放的工具選項,當時立論的前提是基於核電安全的進步(improved safety)以及經濟價格的優勢(economic competitiveness)。經過日本福島核災之後,您認為那還是一個好的論點嗎?
答:IPCC確實在上一次的報告中,把核能列為選項「之一」,但不是唯一選項。許多國家公眾之間因為核能安全以及核廢料處理的問題,對此存有偏見。IPCC從沒告訴決策者「你應該這麼做」或「你不應該那麼做」,IPCC祇是提供資訊、呈現選項,這些選項都各有其侷限(constraints),由決策者做選擇。
有關能源議題,在IPCC上一次報告的圖表中(編按:指AR4報告圖表5.2,官網可下載pdf檔,在英文版第六十八頁),我們呈現了從二○○○年到二○三○年,欲將大氣中累積的溫室氣體降低到一定濃度、不同科技選項可以獲致的減量,換算成二氧化碳當量,以十億噸為單位。每一項有四列,這是因為用四種不同方法和模式評估,必須全部一起看,然後得到一個平均的印象。
看完之後就會發現,最關鍵的是「能源的節約及使用效率」以及「二氧化碳以外溫室氣體的減量」;例如,垃圾掩埋場產生的甲烷、森林(砍伐)等等,論重要性,第三名則是「再生能源」。核能在這裡,可以看得出來,不是最重要的。所以即使明天,全世界決定減少對核能的強調,還是有其他的科技選項;核能不是主要的,我不是說它是零,但它不是主要的。
如果以更長的時間軸來看(到本世紀末),能源效率對於減碳的貢獻還是很重要,再生能源則躍為第一名,碳攫取與封存技術(CCS)重要性也大為增加,非二氧化碳部門減量還是很重要,至於核能,第五名吧。這可是我們遠在福島核災發生之前就寫的。所以,即使……這是由決策者決定,未來核能的重要性降低,我們還是有其他選項具有很大的減碳潛力。
利用這個機會,我想提,IPCC的下一份報告將於今年五月發表,是一份特別報告,關於以再生能源的使用來減緩氣候變遷。……
※延伸閱讀:
‧不該被淡忘的六二五事件/從當年的輻射污染中,台灣學到了什麼
【完整內容請見《新新聞》125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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