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的條文終於過關,但唯有宣導讓民眾形成觀念,輔以公權力把關,才能確實保障安全。
「開車要繫安全帶」是普遍的常識,但繫安全帶這樣的動作,台灣目前僅落實在駕駛以及前座乘客,不過,立法院在4月22日三讀修正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盼能藉此減少車禍傷亡人數。交通部表示,會盡快將實施日期報請行政院核定,並且在完成宣導期之後,新法才會正式上路。
《《陳朝龍到孫穗芬 6年終過關》》
其實,對於後座是否該繫安全帶,近年來引起許多討論,立法院也一度出現相關修法提案,但直到今年元旦因孫文的孫女孫穗芬車禍傷重去世,朝野才真正達成共識,聯手推動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明定所謂「孫穗芬條款」,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也要繫安全帶。
對於相關修法,早在6年前當時的民進黨籍立委陳朝龍就積極推動,未料當時未獲重視!「我只要看到有人跑步,心頭都忍不住一陣酸…」陳朝龍2005年5月21日在萬瑞快速路發生車禍,這場車禍讓他的生活從此變調。不但頭部嚴重受創,右臉顴骨粉碎性骨折,右眼珠幾乎整個掉出來,左腳更因粉碎性骨折,這輩子再也無法跑步。雖不斷手術、復健,但陳朝龍右眼依舊無法闔上,左腳內也仍有鋼釘。
回顧當時,由於萬瑞快正在進行交流道拓寬工程,使得原本在路旁的電線桿變成在路中間,加上施工單位未設置警示標誌。
因此,當陳朝龍座車經過時,車速雖不快,但卻因緊急煞車、撞上電線桿,前座司機有安全帶與安全氣囊的保護,幾乎毫髮無傷,而是後座未繫安全帶、正在打盹的陳朝龍傷勢慘重。鬼門關前走一回,出院後陳朝龍立即著手提案修改《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強制行駛高快速道路時後座乘客也繫上安全帶,不過案子卻乏人聞問。
無獨有偶,2006年11月18日,台中市長胡志強帶夫人邵曉鈴南下高雄輔選,行經國道時,因發生車禍、座車被撞翻,當時人坐在後座的邵曉鈴因沒繫安全帶,左手被車子壓住拖行,最後手肘以下被磨爛而截肢,頭部也嚴重挫傷,智能退化如孩童一般,後座乘客強制繫安全帶議題因此受到重視,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也在同年11月20日臨時變更議程,審查朝野立委提出的「強制行駛高速公路車輛後座乘客應繫安全帶」案。
《《孩童孕婦等人士 有特別配套》》
2006年底,被稱為「邵曉鈴條款」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條文在立法院三讀通過。只是,因當時有立委認為曾經發生過4歲到12歲孩童坐後座繫安全帶卻被安全帶勒死的案例,因此對此案提起復議,使得法案功虧一簣、回到原點。而立法停頓的後果就是賠上不少人命。
這次在孫穗芬車禍身亡後,使得政府部門下定決心推動修法,交通部表示,鑒於國內屢有小型車後座乘客因未繫安全帶,以致發生事故時受到重大傷害或死亡情事,為建立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習慣及觀念,進而維護乘車安全,特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規定,增訂小型車後座乘客亦應依規定繫安全帶及未依規定之處罰。
交通部也表示,許多先進國家對於強制駕駛人及其乘客應依規定繫安全帶之措施,均先由規範小型車駕駛人及前座乘客開始,再擴展至其後座乘客,現行包括歐盟、美國、加拿大、澳洲、香港、日本、新加坡及馬來西亞等諸多國家,均已立法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亦應繫安全帶。
三讀修正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強制小型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違者平面道路處新台幣1,500元罰鍰;若行駛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未繫安全帶,罰3,000~6,000元。
至於計程車司機若已盡告知義務,後座乘客仍未繫安全帶,將處罰乘客。對於外界疑慮有關兒童、孕婦或醫療特殊情況者,以及計程車搭載兒童乘客,如何妥適繫安全帶,修正條文授權交通部特別考量相關配套及實施方式。當天院會也通過民進黨籍立委葉宜津等人所提附帶決議,要求交通部應盡力宣導後座繫安全帶可增加安全,讓民眾普遍意識到自身安全後,再輔以處罰為手段。
《《朝野皆樂見通過 先宣導觀念》》
另一方面,其實早在立院三讀修法前,總統府、行政院從今年2月起,已全面執行公務車後座乘客繫安全帶規定,讓首長安全更有保障。尤其是總統下鄉時,因有前導車開道,車隊時速幾乎都是破百,在高速行駛下,若稍有閃失,就會出狀況,像是總統馬英九2009年前往嘉義視察時,就曾發生座車爆胎意外,所幸僅是虛驚一場,沒有人員傷亡。
國民黨立院黨團首席副書記長趙麗雲強調,雖然新規定讓民眾乘車時產生小小不方便,但卻能換來生命的保障。國民黨籍立委黃昭順指出,據國外統計,行車事故發生時,後座乘客未繫安全帶所導致的死亡率為有繫安全帶的5倍,像是日本、新加坡、歐洲等先進國家都強制執行後座繫安全帶的政策,「很高興台灣也完成修法,可以讓乘客安全多一層保障。」
國民黨籍立委羅明才則指出,從陳朝龍、邵曉鈴、孫穗芬的交通意外事件中都可以看出,「後座乘客繫安全帶是一個必須實行的規範,可以減少傷害,保障生命安全。」
至於新法上路時程,交通部路政司司長陳彥伯表示,會盡快將實施日期報請行政院核定,並且在完成宣導期之後,新法才會正式上路。而關於計程車部分,如果駕駛人已盡告知義務,乘客仍沒有繫安全帶,則會處罰乘客;告知方式可能會以「貼紙」告知,也可考慮加上「口頭提醒」告知。
《《修法有缺執法難 各界須齊心》》
然而,對於這次修法,政府雖宣示將會極力落實,但由於施行上恐有困難,已有計程車業者表達反彈,認為政府好像是來搶錢,因為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車速快,後座乘客繫安全帶合情合理,但一般平面道路的車多、車速慢,後座繫安全帶是多此一舉,而且如果乘客不配合,運將也只能笑笑,何況,若是載到已經酒醉的客人,在這樣的情況下,怎還有可能要求乘客乖乖繫安全帶。
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長黃勢清也坦承有執法難度,後座強制繫安全帶在執法上必須考量地點及安全,只能採酒駕路檢取締,乘客與計程車司機的責任也難以釐清。北市公運處打算統一製作標誌,要求計程車貼在前座座椅,善盡告知義務,釐清執法爭議。
至於一般自家用車,過去車主為了美觀,通常都會把安全帶母座和中間座位的安全帶,藏在坐墊底下,如今法令通過,民眾除了得把設備恢復原狀,還要得幫安全帶母座上油,以避免故障發生,而如果車輛曾經發生擦撞,則可能會使安全帶失去功能,必須送回車廠檢查。
另外,雖然國內法規已由指定快速道路汽車前座、一般道路汽車前座、小客車後座等逐步將強制繫安全帶的範圍擴大,藉由法規面的限制來推廣乘車繫安全帶的觀念,卻漏了也常因車禍導致重大傷亡的大客車。據了解,雖然自2008年起,新領牌照的大客車全部座位都必須配置安全帶,不過,無論是從法規面或是乘車習慣來看,國內仍未規定大客車乘客全面強制繫安全帶,而一般搭乘客運的民眾,上車第一件事可能就是開始轉客運上配置的個人電視,或是閉眼休息,根本沒有上車就繫安全帶的觀念,也就是說,這次的修法還不夠完備。
無需贅言,安全絕對是每個人的共同願望,經立法院朝野共同修法把過去一直被埋藏在後座椅下的安全帶放出來了,但未來更須重視的是,搭乘計程車時,司機是否能夠確實提醒後座乘客是否有將安全帶繫好,而一般民眾在開自家車時,駕駛同樣也要記得盡檢查之責,至於負責把關的交通部、警政署更應嚴格督促與管理,否則雖有規範,但若無法真正落實,法令也是徒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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