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台 我大聲賣台
賣台!多麼大逆不道的事情啊,但是台灣人如果自己不賣台,由行銷的角度來看才真的是暴殄天物。因為台灣是個得天獨厚的寶島,有文化、有風景、有名導,更有好吃的名產,這些地方特點,怎麼可以不好好的包裝,並且行銷到全世界去呢?所以我呼籲應該全民一起來賣台,而且要用力地賣、持續地賣。
這幾年「台客」這個名詞特別熱門,但是被稱呼為台客好像代表嚼著檳榔操閩南腔國語,口袋放一包黃長壽的鄉下人。其實出生在台灣的台灣人別羞於接受「台客」這個名詞,因為如果你知道近年經過媒體炒作之後,台客逐漸變成年輕人或者真正懂台灣文化的名詞,產生了「台客文化」等新詞與活動。如果台客真的可以代表台灣的鄉土靈魂,是台灣老百姓的代名詞,就像台商代表的是來自台灣的商人,那為什麼不能好好利用這樣的觀念來行銷台灣文化呢?如果外國人問我:住在台灣的人們跟其他地方的人有什麼天生的差異,「我是台灣人」這一點就是無法磨滅的天性,只不過,這點你把它當作優勢?還是恥辱?
也許政治與經濟因素,讓你覺得這幾年在台灣生活有點煩雜與苦悶;但是我認為生為一個台客還是很光榮的。因為台灣四季如春、物產豐富,問題在於如何開始賣台?我想重點應該在把台灣的特點放大來宣傳,而不是致力於創造新的特點,這個觀點,可由亞特蘭大奧運會主題曲主唱郭英男的故事得到一些啟發。
郭英男是台東縣阿美族馬蘭社部落的原住民,1988年應法國文化之家的邀請赴法國表演,精彩的演出造成轟動,隔日各大媒體以斗大的標題稱其為「天籟,來自台灣的聲音」。然而1993年德國Enigma樂團在《Return To Innocence》這首歌中擷取《老人飲酒歌》的原音,並且創造了數百萬張驚人的銷售數量,但是令人遺憾的是,沒有任何人知道:這麼美妙的旋律竟是來自台灣阿美族的郭英男!還好,因1996年亞特蘭大奧運會指定使用《Return To Innocence》為宣導片主題曲後,引爆世界性原住民音樂著作及權益的爭議話題,來自四面八方的關注霎時湧入,這也使得郭英男再度成為輿論的焦點。
如果1996年的奧運會沒有提到這麼好的聲音來自於台灣的原住民,也許全世界還以為這首歌是某某歐美明星演唱的,那台灣文化就失去了一次曝光的機會!而且,現在有些國家喜歡將別人的文化宣稱或註冊為他們的文化。所以類似這樣的創作源起如果沒有被說明清楚,那不僅喪失推廣的機會,甚至連應得的版稅權益都會在無形中喪失。
如果由行銷學4P來分析,台灣真的不缺可以行銷的產品(Product),所以也不需要再花錢去創造新的文化或新的產品,重點是在於:如何將這些產品印上台灣的標記並且寫上Made in Taiwan,然後一項一項地推廣(Promotion)到全世界。這種憑藉著一個概念來生產產品的事情跟行銷管理顧問服務一樣,是最沒有成本也最沒有風險的。
如果你看到言承旭等F4明星為觀光局代言的活動每次都帶來幾億的商機,或故宮舉辦的特展能吸引大量觀光客來台參觀,那就該思考看看,身為一個台灣人,你如果不會出賣台灣的特色,是不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還在思考如何把歐美的產品拿來台灣銷售嗎?轉個腦袋想想,如何將台客文化發揚到全世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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