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出道時,陳綺貞的聲音從校園、女巫店開始被聽見;後來,她唱進小巨蛋、北京、上海,甚至香港紅館。大陸演唱會的黃牛票賣翻天,黃牛一邊數鈔票一邊問:「陳綺貞是誰?」
陳綺貞畢業於政大哲學系,自己寫歌作詞,自彈自唱,是少見的創作型歌手。她的歌聲柔美,形象清新,唱搖滾時吉他也可以刷得很帥氣。MV導演楊秀敏說她的歌詞特別深刻動人,「可以寫到你心裡去,而且還滿深的。」
陳綺貞四歲跟媽媽學鋼琴,念敦化國小音樂班時又學了小號;高中加入吉他社是她人生的轉捩點。她大二就奪下木船民歌比賽第一名,加入魔岩唱片。
出道至今,在吉他老師顏志文眼中,陳綺貞一直是十幾年前那個忠於自己,誠懇創作的她。離開魔岩唱片時,已逐漸走紅的她拒絕加入其他唱片公司;反而自行錄了一張demo 單曲,只壓一千張,就拎著吉他和音箱,唱遍各地校園與誠品。這張demo 原汁原味,不經修飾不靠包裝,當初一張五十元,現在網路上喊價數千元,顏志文說,「歌迷支持的不僅是她的創作,還有她忠於自己的勇氣和啟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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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你什麼時候開始學音樂,過程中誰影響你最大?
我從小就喜歡唱歌,星期天我會很早起,去幫全家買早餐,買回來所有人都還在睡覺,我就開始放唱片,一邊吃早餐一邊跟著唱片哼旋律。從小媽媽就觀察到我喜歡音樂,而且還有點天分。再加上我媽媽會彈鋼琴,當她幫其他小朋友上課的時候,我在旁邊看覺得很有趣,有時她還會故意彈錯測試我,發現我都有在聽,所以我四歲就開始學鋼琴。就算後來父母離異,母親一個人帶著我和弟弟生活,家裡經濟也變得不好,她還是非常支持我學音樂。
Q:那時對未來有什麼想像?
我讀士林國中,升學壓力很大,沒再繼續念音樂班,國中跟音樂有關的事情是參加合唱團。那時我對未來充滿期待,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想去體驗。參加合唱團,覺得指揮好帥,想說以後也要當指揮家;那時看同學游泳,也去參加晨泳隊,開始幻想自己搞不好會參加奧運;也很喜歡打籃球,心想:「哇!以後我可能會變成籃球選手喔。」可是籃球選手一定要很高啊,那時就很天真狂妄的想說沒關係。我一定有辦法可以把自己練得很厲害,然後每天正中午去打球,打到中暑。
回想起來,我的國中生活一直在叛逆與符合大人期望中間找一個平衡點。雖然沒有特別認真念書,但功課還算中上,有時候名字會出現在校門口的前五十名榜單上。就算有聯考的壓力,國中還是我人生中最自由自在、無憂無慮的時光。
Q:青春期跟家人的相處好不好?
我又愛打籃球和游泳,經常參加班際比賽,下課曾把書包藏在草叢,跟同學跑去白雪冰宮溜冰。因為做這些事情都比較容易認識新朋友,媽媽擔心我交到壞朋友,那時我跟她關係比較緊張。當時很渴望愛情,就那種跟對方在天橋上交換情書的純純的愛。後來被我媽知道了,電話就開始被監聽了。她也會管我的頭髮、管假日的穿著、管我星期六不能出去玩,還會站在校門口堵我。
有次我買了一罐噴頭髮的髮膠,她就對我說:「頭皮裡面的東西比頭皮外面重要!」每當我拿起那罐髮膠,就有一種罪惡感。因為我還滿受教的,不是會頂嘴的人,我會想辦法考上她可以接受的學校。我不想讓她失望,但我也想過自己的生活。
Q:吉他是你最重要的創作夥伴,何時開始學吉他?
高一我參加樂團,本來想學長笛或薩克斯風,因為看起來好像比較厲害;後來被發現我以前學過小號,就不小心變成了樂團小號首席,常常被推出去獨奏。不過那不是我要的,其實我想學點新的東西。雖然學校規定只能參加一個社團,高二我偷偷成為吉他社的地下社員,那是我人生的轉捩點。
那時對未來還是很茫然,高中開始看到世界的不完美,想要做點什麼,去改變這些讓我無能為力的事情。第一次拿起吉他的時候,我完全沒有想拿它來做什麼,卻跟它靜靜共處了一兩個小時。有一天我帶著阿姨的吉他去學校,放學後只剩下我和兩個同學,其他人都回家了。我們三個很像電影裡演的那種小孩挖到恐龍蛋,找自己的好朋友偷偷躲在教室看。我們三個把吉他抱起來,摸摸看、彈一下,聽那個聲音,那種興奮的感覺和那個黃昏的光線,到現在我還記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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