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這2 年來, 由於透過appWorks幫助、投資了不少網路創業團隊,風聲漸漸傳開之後,我也經常有機會見到一些台灣科技圈的大老們。大家看到我在做這件事,總是說:「很好,但是台灣的市場太小了,你們為什麼不直接去大陸?」
這真是全世界最大的誤會。事情其實是這樣發生的,90 年代中期,當網路業剛開始萌芽的時候,它被視為是出版業的延伸,也因此有了「新媒體」這樣的稱號。既然是媒體,最主要的收入來源就是廣告,而如果要賣廣告,當然就要吸引愈多的「眼球」愈好。再加上1996 年帶頭上市的Yahoo 正是採用這種媒體商業模式,於是乎從那時候開始,大家對於網路業根深柢固的印象,就是「數大便是美」,而「只有」2,300 萬人的台灣,當然就被和「太小」畫上了等號。
通路營收遠大於媒體營收
但其實大家沒注意到的是, 網路不只是「新媒體」,它其實更是「新通路」。除了Yahoo、Google 這些靠著廣告營收賺錢的公司之外,還有更多像Amazon、eBay 這樣靠著「賣東西」維生的電子商務網站。事實上,在網路上,「通路」的商業模式是遠大過「媒體」的商業模式的。以北美市場為例,2010 年的總體線上廣告市場是260 億美元,相對之下,總體電子商務市場則高達1,654億美元, 足足是廣告的6.4倍。台灣更是誇張,2010 年線上廣告為新台幣86 億元,電子商務則是3,583 億元,差異高達令人咋舌的42 倍。
造成這個差異的主因,是消費者的板塊移動速度遠快過企業,一旦民眾體會到線上採買的種種好處,他們很快的就把消費行為移到網路上,目前台灣電子商務已經占總體零售近10%;相對的,大多數企業的行銷部門則完全沒跟上腳步,很多企業花在網路上的廣告預算甚至不到5%。
領先全球的網路消費能力
上述數據顯示,台灣的市場其實一點也不「小」。事實上,美國的人口雖然是我們的13.5 倍,但是他們的電子商務卻僅僅是我們的2.1 倍。歸咎原因,由於幅員遼闊,運送成本過高,美國民眾的消費行為,還有將近96%發生在線下。相對的,台灣物流成本低廉,服務品質又快又好,因此消費者更願意在網路上購物。
近年來最好的例子就是Lativ,2005 年成立,沒有任何噱頭、花招,就是扎扎實實的在網路上賣基本款的衣物,短短5 年時間,當初用新台幣6,000 萬元的資本額設立,現在年營業額已經突破了15 億元,而這樣的公司,台灣的電子商務市場還能夠再容納240家。
所以,台灣人口雖少,但民眾在網路上的消費能力卻是領先全球的。
如果你能忘記網路是媒體這件事,開始用通路的角度去看它,那你就會了解到這個市場,一點也不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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