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文章

以自我為中心的小孩(上)

採訪撰文/陳映潔;諮詢/笛飛兒EQ教育親職講師 顏鈺軒;攝影/潘朵拉兒童專業攝影棚;演出/可愛寶寶:麥筠可;漂亮媽咪:Michelle    

以自我為中心的3歲孩子











任性?嬌縱?自私?個人主義?這些和自我中心相似而又容易混淆的概念,經常讓我們摸不著頭緒,究竟,3歲時期孩子的自我中心指的是什麼現象?



覺得別人想的和自己一樣



顏鈺軒老師表示,3歲時期的以自我為中心,指的是這個時期的小朋友,會用自己的角度去詮釋這個世界,詮釋別人的想法,他們會覺得全世界的想法都跟他們一樣,感受也是一樣的。



「自我中心」其實是瑞士學者皮亞傑提出的概念,他以著名的「三山實驗」發現,3歲左右的孩子似乎認為其他人眼中所看到的世界,和自己所看見的完全一樣。





三山實驗



皮亞傑讓小朋友輪流接受測試,在他們面前有3座顏色、高度、風景都不甚相同的山,小朋友被安排在特定的座位,從座位上只能看到特定角度的風景;在小朋友的對面,皮亞傑也擺了一張椅子,上面坐著一個洋娃娃,從洋娃娃的角度所能看到的風景和小朋友位置所能看到的完全不同,皮亞傑先帶這些小朋友整個繞一圈,勘查與欣賞各個角度的風景後,再讓他們回到自己的定位。



然而,測試後發現,每個小朋友都認為,坐在自己對面的娃娃看到的風景和自己所看到的完全一樣。反覆求證後,皮亞傑發現,這個時期的小朋友好像真的不太能夠感覺到,別人所看到的世界和他自己看到的不同。





根據皮亞傑的實驗架構,後續有學者提出挑戰,Selmem認為皮亞傑3座山的實驗對小朋友來說可能太難,因此將實驗改良後再行測試。Selmem進一步發現,



3歲時期的小朋友,他們觀點取替的能力,只達到「知覺」的部分,還未達到「認知」和「情感」的部分;也就是說,他們其實是可以發覺別人看到的、聽到的和自己不同,但即便是如此,他們仍然無法推測別人的想法和內心感覺,因此還是會以自己的想法和內心感覺為重,認為其他人理應也是如此。





觀點取替能力



「自我中心」和「觀點取替能力」是很緊扣在一起的概念,所謂觀點取替能力就是:「我們能不能知道別人在想什麼?」,3歲時期的孩子似乎在許多方面仍不具備這樣的能力。





接近3歲就突然變得以自我為中心?



許多家長都很疑惑,為什麼孩子一到這個年紀就變得很叛逆、自我中心,稍微不順他的意就暴跳如雷,甚至會對爸比媽咪拳打腳踢?這種現象到底是突然產生的,還是有跡可循呢?



顏鈺軒老師認為,從整個發展學來看,孩子其實並不是從3歲起「突然」變得自我為中心,事實上,寶寶從一出生到長大成人的過程中,不斷的都會以自我為中心出發,去和周遭的環境互動。



爸爸媽媽一定會接著問,那為什麼在這個階段,孩子自我中心的情況變得特別嚴重?以前並沒有這麼令人頭疼呀!



顏鈺軒老師指出,會有這樣的感覺,是源於我們對孩子發展歷程的不了解。可以從幾個面向來探討:





1.孩子的需求變多



剛出生寶寶的需求,就只圍繞著吃、喝、拉、撒、睡,雖然爸爸媽媽必須花許多心力在這些事情上,但因為都是生存的基本需求,並不為過,爸爸媽媽多半是欣然承受。





當孩子逐漸成長,開始會有更多元的需要產生,例如買玩具、黏媽咪,甚至想做一些超出自己能力範圍的事,所以爸爸媽媽可能會開始覺得孩子很「難纏」。





2.孩子的能力增強



一個剛出生的Baby,遇到肚子餓、尿布濕了會怎麼辦?哭!用哭聲把爸媽呼喚到他的身邊,滿足他的需求。等到他們漸漸的會坐、會爬、會走、會說話以後,你會驚覺那個原本只能乖乖躺在嬰兒車裡蹬腿、哭泣的寶寶,現在竟是用惡棍般的表情、賴在他的位置上,對你大叫:「媽咪我現在就要吃飯!」,如果言語無效,可能還會用「行動」來表達他們的急迫性,孩子會依現有的能力,用最輕鬆、最快速有效的方式,來達到他們的目的。





3.大人對孩子過分期待



顏鈺軒老師表示,其實,孩子從出生到3、4歲的行為表現和意圖,整體而言還滿一致的,他們會不斷希望身旁的人快速滿足他們的需求。但也因為他們會的越來越多,大人跟著會有越來越多超出孩子發展進度的期待,認為孩子已經會走路、會講話,會做很多事了,理應也該變得懂事、學會自我控制,當孩子做不到,就覺得他們不乖,或許在這點上,大人也應該反思,我們自己是不是也有些以自我為中心。





其實,站在小朋友的角度,他們也覺得挺無奈的!「為什麼在我剛學會走第一步的時候,有10個人幫我拍拍手,現在我只不過到處走走、四處探險,卻有超過10個人罵我不可以去那理、不可以碰這個,說我講不聽!」其實孩子只是維持一貫的表現,因為大人對他們的不了解,使得他們也滿腹疑惑。





在了解3歲孩子的自我中心定義、成因之後,爸爸媽媽一定更想知道,這個時期的孩子會有哪些典型「症頭」呢?大人又該怎麼處理孩子各種匪夷所思的想法及行為反應?讓我們透過案例的說明,一窺孩子種種以自我為中心的現象!





典型症頭:覺得大人知道他的需要,卻故意裝不懂



案例1



晨晨的媽媽來教室接她,老師跟媽媽說,晨晨今天上課表現得非常好,於是,媽媽就跟晨晨說:「寶貝,我覺得你好棒喔!今天就讓妳來決定我們晚上要吃什麼好了!來吧寶貝,告訴媽媽妳想吃什麼?」因為可以決定事情,晨晨顯得特別高興,她歪了歪頭,想了一陣子,然後跟媽媽說:「我要吃那個冰冰的、那個有冰冰的!」





媽媽:呃…,寶貝,可是我們要先吃正餐,才可以吃冰淇淋喔!妳說冰冰的是指冰淇淋嗎?



晨晨:不是、不是啦!就是那個有湯、然後有冰冰的,就是那個啊!



媽媽:寶貝啊,妳可以再講清楚一點嗎?有湯又冰冰的到底是什麼?



(約莫溝通10分鐘後)



晨晨開始大聲尖叫:就是那個有冰冰的!(極度不耐煩,而且非常憤怒)





專家解析:



大家知道晨晨想吃的是什麼嗎?她想吃的,是他們家隔壁的一間涮涮鍋店,因為有湯可以喝,餐後又提供冰淇淋。這個答案實在讓媽媽跌破眼鏡!



晨晨原本是高興的,後來為什麼開始鬧脾氣?因為她覺得媽媽是故意的,媽媽明明帶她去吃過那麼多次涮涮鍋,怎麼可能會不懂她的意思,而且她已經表達得這麼清楚了,媽媽一定是不想帶她去才假裝聽不懂!



顏鈺軒老師表示,這個時期的孩子常常會用自己的角度去詮釋事情,會覺得別人想的和自己想的一樣,再加上他們口語表達能力不夠好、認識的名詞不夠多,抓取事物概念的重點也和成人不太一樣,同樣是描述火鍋,大人可能會形容成「很多人圍在一起吃的東西」,但是對晨晨而言,她的重點只有湯和冰淇淋。





處理方式:



Step1:告訴晨晨,媽媽真的很想帶她去吃她想吃的東西,這件事情是媽媽和晨晨共同的目標,讓晨晨感覺自己的意見是被媽媽接納的,兩個人應該一起想一些策略來達成這個目標。





Step2:請晨晨再說明得清楚一點,雖然媽媽超想帶她去,可是假如她沒辦法讓媽媽知道她的意思,最後就沒有辦法吃到想吃的東西。媽媽也要懂得抓取孩子表達出來的重點,帶孩子做訊息的解讀和澄清,例如:詳細的問晨晨,是先吃冰冰的還是先喝湯?還是,那是兩間不同的店?





典型症頭:不願意和別人分享他的東西



案例2



偉偉很喜歡玩小汽車,有一天他把他的小汽車全部塞進背包裡,帶到教室去上課。一進教室,他就等不及的把它們全部倒出來,小汽車散落滿地,偉偉開心的拿起積木,準備開始蓋他的停車場。這時,原本在教室裡玩的強強聽到聲響,輕輕巧巧的滑行到偉偉身後,默默的拿起其中一台小汽車,「噗~噗~噗~」的玩了起來,偉偉發現了很生氣,立刻衝過去把小汽車搶了回來。強強沒得玩傷心的哭了,偉偉也被媽媽罵了一頓,媽媽還說他不懂得和別人分享,以後再也不買小汽車給他了。





專家解析:



爸爸媽媽們可以試著想像一下,假如我們去聽一個學術研討會,想要抄筆記時才發現自己忘記帶筆出門,這時我們會怎麼辦?當然是很有禮貌的去跟別人借!如果別人帶了10幾隻筆,他就應該要借我們嗎?我們可以直接伸手過去拿過來用嗎?當然不行!因為東西的所有權在主人身上。





顏鈺軒老師提醒爸爸媽媽,3歲時期的孩子開始發展他們所有權的概念,如果連在成人的世界裡,所有權的概念都已經這麼清晰,那為什麼我們要強迫一個孩子不能擁有他對自己玩具的所有權?在這種情況的處理上,我們應該教導孩子的是「尊重」的概念,而不是要他們放棄屬於他們的所有權。





處理方式:



Step1:請想要玩小汽車的強強動作不要這麼快,要先有禮貌的詢問偉偉願不願意借他,不要那麼冒昧、唐突的直接把東西拿走。有些小朋友在拿別人東西的時候是不會感到不好意思的,會覺得對方應該要借給他,這種觀念是非常需要被改變的。





Step2:告訴擁有很多小汽車的偉偉,如果不喜歡強強直接拿走他的小汽車,可以要求強強先跟他借,而且他有這麼多的小汽車,卻只有兩隻手,如果借一台給強強玩,強強會很喜歡他,和他做朋友,而且他們有同樣的興趣,可以一起蓋停車場,這樣是不是變得更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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