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電腦的代表人物──史帝夫.賈伯斯(Steve Jobs)在日前去世。過去廿餘年間,他事業上的失敗和成功──從Apple II到iPad 2、從電腦到電影再到手持裝置──都被人們當成教科書般,仔細審視,希望從中得到寶貴的啟發。
被世人膜拜的成功者
欲理解這麼一個改變消費世界風貌的先驅,有很多方法。但近來台灣媒體歇斯底里地「悼念」他,從電視、報紙、雜誌專輯報導,到傳記專書,近乎瘋狂的出現頻率,卻只傳達一種觀點──賈伯斯創造了完美的產品,改變了世界、征服了消費者,所以,他值得紀念。
但,如果時間停留在1995年:《玩具總動員》電影發表之前,賈伯斯不過是個曾經擁有成功,卻在30歲時被自己一手創立的公司開除,然後又因為過於自大自信而和一群矽谷菁英水火不容的機車咖,同時,他手上還有一堆賣不出去的昂貴NeXT電腦 。
要是賈伯斯在這個時間點掛掉,人們會怎麼「紀念」他?
數位商場的主宰者
說來有趣,賈伯斯並沒有在人生最低潮時向世界道別;而是在iPhone 、iPad橫掃全球電子消費市場時,跟貓王一樣,當外星人去。於是,他的整個人生故事有機會被轉化成我們現今所熟知的版本。
但我並非要去評價賈伯斯個人;他白手起家的故事、失而復得的經歷,由點而線地積累實力及堅持到底的精神,對於當代敢夢的人都是非常大的鼓舞。這點無人可否認,人們總是更樂於向他學習「人生」,而不是向比爾蓋茲或郭台銘;相對於賈伯斯,後者幾乎是無趣的代名詞。但在不可複製的人生神話之外,更有探討價值的,卻是他到底給這世界留下什麼?
當然不會是那些帶「i﹣ 商品」,它們存在世上的時間,不會比速食店的兒童玩具多上多少;這些數以百萬計量所生產出來的商品,只會在店頭出現不到一年便進了回收桶。在我看來,持續有影響力的,是蘋果專有的電子商場「iTunes Store」。不只因為它前所未有、後繼無人,主宰著一個連第二名都沒有存活空間的消費市場;更重要的是它對其他層面的影響。
以硬體綁架軟體的獨裁者
商業上的獨占現象對從事相關產業的人來說,有絕大啟示意義,卻不代表對其他人有重要價值;市場上的成功所引領的消費文化景觀,也只是一個暫時性的現象,沒有人會期待它走向下個十年,甚至連兩年的期許都顯得有點天真。但如果把「消費」看成是人群的「溝通方式」,那麼,在賈伯斯所創造的獨占神話底下,這個言論市場到底是怎麼運作的呢?
對任何一個「i﹣商品」的使用者來說,它提供的便利性、穩定性、相容性,均無可比擬。但鮮少有人注意到的是,這些看似選項豐富、無所不能的「i﹣商品」,它所使用的內容全都得經過蘋果公司內部的審查機制通過。被此黑箱運作的審查機制所排除掉的資訊,蘋果公司也不會和資訊提供者進行協商、預警,或是主動給予解釋。因此,「i﹣商品」使用者所擁有的多元選擇,其實只是在蘋果公司所允許的範圍內,並非全然自由。
為了完全達到其商業目的,蘋果還限定軟體編寫方式,制約軟體編寫者無法使用跨平台的程式語言;為「i﹣商品」所寫出來的程式,只能在一個封閉的系統內運作。這意味程式編寫者必須針對一種目的的軟體,編寫兩次程序。
軟體硬體互相綑綁的設定,從商業角度來說,乃是蘋果為了確保自身價值,而建立起來的汰選機制,無可厚非。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想靠「i﹣商品」賺錢的人,自然是照著人家訂的規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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