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後退休、減少給付才能讓老有所養
「食之者眾,生之者寡」,是高齡化之下的必然趨勢,最直接的衝擊,就是退休金前景堪慮。
「時代變了,這年頭退休教師好像是拖累社會的米蟲一樣。」一位已經退休的國中教師說,自己畢業後就從事教職,教書二十八年,五十三歲退休,「每月可以領到退休前薪水的八成,約六萬多元。」他說,和親友聚會時總是避免聊到自己的退休金,因為只要提到退休金,多半會引來一陣冷嘲熱諷:「你這輩子至少有三十年是靠國家養啊!」
站在這位教師個人的立場,他辛苦教書,退休後依規定享受國家給的退休金,這是理所當然。問題在於,當政府財政越來越吃緊,這樣的退休制度合理嗎?值得重新審視。
各種退休金制度的設計,原本該是為了社會的穩定;但走到今天,教師、公務員、軍人的退休撫卹基金,加上勞保基金等龐大退休金的需求,隨著人口高齡化,繳錢的人快速減少,領錢的人愈來愈多,反倒成了衝擊國家財政的不安因子。
根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目前台灣的隱藏性負債達到十三兆元以上,其中,依現行制度注定將在未來二十年陸續破產的公務員退撫基金和勞保基金,隱藏負債即逼近七兆元之多,這個數字接近台灣五年的稅收總額。
簡單解釋,所謂隱藏性負債,是「確定未來將會發生,但目前尚無財源規畫」的債務。依據法規,無論是公務員退撫基金或是勞保基金,這加起來接近七兆元的資金缺口,都將由「政府負最終支付責任」。
換句話說,未來二十年,這筆債務必將成為不斷吞蝕國家財政的巨大黑洞。對於台灣未來財政,設法填補兩大退休金的缺口,不但重要,而且急迫。
改善基金監管制度 勞方才能放心多繳錢
民國九十九年,立法院三讀通過《公務員退休法》修正案,將法定提撥率從一二%調高至一五%,造成公務員的保費負擔增加;此外,也將「全額領取月退金」的最低年齡,從原本的五十歲延後至五十五歲。
不過,在相關工會的反彈之下,修正案立法至今,無論是「多繳錢」或是「晚退休」,兩項作法都尚未正式上路。「行政院還沒發布行政命令,原因是教職人員的部分仍未修法完成。」全國教師會祕書長吳忠泰表示:「老師們其實樂意多繳錢、晚退休,但前提是退撫基金的監管制度能夠改善;否則,就算老師負擔更多,也改變不了破產的命運。」
長期關注勞工退休議題的苦勞網祕書長孫窮理表示,勞方對於退休金的永續經營存在疑慮,捍衛自身權益天經地義,但退休金撐不下去,也是擺在眼前的迫切危機,「這樣的矛盾,根源在於制度設計缺乏『永續經營』的基礎,因此無論任何改革,自然難獲勞方信任。」
的確,根據精算,即使調高提撥率三個百分點,公務員退撫基金破產的時間,也不過只能向後順延三年。「退撫基金和勞保基金的設計,一開始就是『不足額提撥』,或者說,一開始的設計就不可能永續經營。」吳忠泰說。
加強退休者照護機制 減少現金給付
如何扭轉破產宿命?台北大學財政系前教授黃世鑫指出,目前公務員退撫基金和勞保基金的設計都是屬於「隨收隨付制」,這一代的工作者,供養上一代的退休者,具有代代相衛的精神,這個本質沒有問題,「不過,這種制度順利運作的關鍵,在於『保持彈性』,必須能夠隨勢調整,發現問題立即改變規則。」
改變什麼規則?黃世鑫表示,以高齡化的趨勢來說,「問題在於食之者眾,生之者寡,而只要延後退休年齡,馬上能讓『生之者』多一人,相對的『食之者』少一人,負擔立即減輕許多。」
在去年修法以前,公務員請領全額退休金的法定年齡是所謂的「七五制」,即「任職二十五年、年滿五十歲」,這個標準,明顯低於全球主要國家狀況。事實上,即使是修法後的「八五制」,「任職三十年、年滿五十五歲」,其標準相較於德、法等國,仍然明顯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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