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秋高氣爽,南海路植物園裡的殘荷,欹斜生姿,稀有幾株還亭亭如蓋。對門的建國中學各代表球隊,正在操兵,吶喊聲傳遍校園。
排球場旁的教學資源中心大樓,卻有另一群建中生,分別穿著紫紅、寶藍、雪白的法庭專業袍,扮演檢察官、法官和律師,魚貫進入建中博學講堂的「模擬法庭」,模仿真實法庭訴訟的攻防戰。
因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代表公權力對人民的約束。合法,不等於道德,但「合法性」,卻是現代國家基本公民素養的「民權初步」。
虛擬實境的法庭,是學習公民技能的方式之一。
建中的公民課,因此「玩真的」。學校買了和真實法庭一模一樣的三色法袍,給角色扮演的同學穿上,真的像法曹上身。
「每件要價一千八百元,還是司法院推薦的包商,」建中的公民科課程召集人魏季美老師說。
正式「開庭」前,資深公民老師張慧倩、朱沛文等多位老師,陸續前來關切。
今天,他們判決的案件是「洞穴奇案」。是由美國法律學者蘇伯(Peter Suber)撰寫的虛構個案,呈現了十四個不同的法律觀點,對法庭交鋒的雙方,都提供了豐富的背景資料。
本案的爭執點在:人在受困而瀕臨餓死的極限情況下,眾人為了活命,挑選出受困者中最弱勢的一位,讓大家吃掉(犧牲者是因為無家累、病危或是社經地位最低),以維生到被搭救。這個極限狀況,可否抗辯為自保而無罪?
身穿紫紅檢察官法袍的高二生曾慶智,連續三次論告,而與他針鋒相對的,是身穿白袍的同班三位同學陳冠達、張鈞翔和蔡文軒,代表辯方律師。他們準備充分,唇槍舌劍,拗口的法律專業術語,他們都背得滾瓜爛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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