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華
南投育樂國小教師、暢銷童書作家,作品榮獲多次金鼎獎,在「不山不市」的小學極力推動閱讀
高中時,我讀夜校。
白天上班很累,晚上讀書,常打瞌睡,說讀書是好聽,混的成分居多。
因為我連高中文憑都沒有,只能在工廠做最簡單的工作,把一個個電阻放進電路板。至於電路板要做什麼用,我不懂,也不想弄懂。
日子很簡單,就是上完班,坐校車去教室睡覺。放學了,跑到夜市吃碗三姊妹陽春麵,如果有閒錢加顆滷蛋,就是最完美的一天。
本來以為,這輩子就這樣了吧:平平穩穩的等夜校畢業,認命的找間工廠,娶太太生小孩;穿著拖鞋和短褲去逛夜市,那就是我當年認知的幸福。
二年級的國文課,碰上一位剛教書的黎老師,年紀很輕,上起國文課,聲如洪鐘,我才剛剛瞇一下,「起來。」她就在我耳邊大吼。
我勉強睜開眼睛,她瞪著我,要我站起來解釋課文,全班都笑了。
以前,沒有老師會叫我們解釋課文的。他們總是自顧自的把課文講完,我們愛聽不聽,愛睡不睡都可以,沒像她,這麼兇。
我懶洋洋的看了一眼,是歐陽修的〈縱囚論〉。講的是唐太宗放了一批死刑犯回家,臨行前約定,要死囚們一年後回來引頸受死。
本是件美事,歐陽修卻說,上下交相賊,太宗知道死囚犯一定會回來。因為回來後,皇帝一定會釋放他們,證明自己教化人民有功。
課上完,老師規定我們回家寫作文,題目就叫「論縱囚論」。
班上一片哀嚎,震得日光燈管亂晃,我們連課文都聽不懂了,哪能論,論什麼呀?
「那……寫我的好朋友吧!」黎老師大概沒料到這種場面。
全班又笑了,這種題目從國小寫到高中,好發揮。
「反正我們也寫不出來嘛!」還有同學說。
老師臉上,閃過一絲不信、不屑、不捨和不知所措的複雜表情。
我自己舉手:「如果我想寫呢?」老師搖搖頭:「你寫不出來的啦。」
衝著老師的話,回到工廠通鋪宿舍。我怕吵醒同事,抱著文房四寶,靠在窗邊,在外頭路燈的照明下,很認真的想寫「論縱囚論」。
路燈明亮亮,幾隻飛蛾好奇的看著;我倒了墨汁,拿起毛筆,寫完題目後就不知道再來怎麼論了。
沒有資料,論不出來。
隔天,向工廠請一天假,帶兩顆饅頭到圖書館查資料。
查了一天,滿頭霧水。好吧,再請一天假查書,把跟唐朝有關的書全搬到研究桌上仔細看。說看,其實也看不太懂。《全唐書》、《太宗起居注》都是文言文,不懂的地方就亂猜。最後,總共請了三天假,終於把文章寫完。
直到現在,我都還記得那篇文章的立論:歐陽修錯了。唐太宗抓的全是政治犯,他不是鬧了玄武門之變嗎,殺了自己的弟弟和哥哥。這批死刑犯其實都是哥哥弟弟的結拜兄弟,很講義氣(瞎猜的),造反不怕殺頭。太宗讓他們回家,他們就高高興興回家,時間到了再豪氣干雲的回來慷慨就義。
為了表示高竿,我還用文言文來寫,得意洋洋的交出去。
獲益良多的「課後詳談」
等黎老師再上課,已是一個星期後,我的作文發回來,後頭就落四個紅字:課後詳談。
我想,老師大概還想罵我吧?
下了課,同學都走了,黎老師說:「你寫得很用心,不過,錯誤實在太多,貞觀和開元都是唐太宗的年號?你是不是查錯了?」
放學了,老師牽著腳踏車和我邊走邊講。從省議會到街上,教我怎麼找資料,開了書單要我讀。臨走說完再見,我轉身,她突然叫住我:「好好努力,我覺得你的能力,不只在這裡。」
「是嗎?」
那晚,我沒睡好,老師的話在心裡蒸騰翻攪。
高二夜校的國文課,開始成為我最期待的課,老師出一篇「雨天」的作文,我用毛筆寫了半本小說。
課後詳談。她又在最後寫道。
老師要我們為自己寫自傳,我把一本作文全寫滿了。
課後詳談,變成老師和我之間的默契。印象最深的一次詳談,她請我上牛排館。那還是我第一次上牛排館,連刀叉都不會拿,就在香氣滾滾,牛排吱吱作響的餐廳裡,她又替我多上了一堂作文課。
很多年過去了。
寫這篇文章我才發現,不管我寫過多少故事、出過多少本書,在我最渾渾噩噩的時候,是黎老師發現了我。她上的那幾堂課,也許年深久遠,印象漸漸泛黃;但沒有她,就沒有今天的我──她是我的寫作啟蒙老師,黎憶湘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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