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0月21日,林美秀勇奪金鐘獎迷你劇影后之後,從專業人士到網友評論幾乎都是一面倒的「實至名歸」。事實上,林美秀的戲劇實力,不但讓她抱走3個獎座,也因在偶像劇中成功詮釋各種台灣母親的特色,而有偶像劇「一媽」之稱,這使她表演邀約不斷,更累積出上千萬的財富。
不過,林美秀入行久、作品又多,演過8部電影、24齣舞台劇,代言的廣告更超過15支,何以身價只有如此?
原來,在25年前,林美秀雖曾為李碧華、藍心湄等知名女歌手伴舞,但錢多交給了老媽家用;15年前轉戰戲劇界後,雖年年有演出,但進帳很少,當時的她一度窮困到沒錢吃飯,甚至沒錢搭公車,只能走上6公里的路去排戲。
直到2003年,機會來了,導演陳玉勳因看過林美秀在舞台劇中哭笑自如的演出,而找她拍喉糖廣告,雖然當時片酬只有2萬5,000元,但陳美秀就此一炮而紅,改變了她的人生。
1985年左右,林美秀從國光藝校畢業,正好藍心湄在徵選舞群,她因底子好而順利被選上。由於當時秀場興盛,林美秀就跟著藍心湄南北奔波趕秀,每天都要登台3、4次。伴舞的生涯只維持不到8年,秀場沒落,藍心湄轉型當電視綜藝節目主持人,便取消了專屬舞群的配置,但因有許多事需要人幫忙打理,林美秀就留了下來,當起藍心湄的貼身助理。
1994年,在一次的飯局中,林美秀認識屏風表演班創辦人李國修,後來他力邀林美秀加入屏風,心動的她便辭去做了2年的助理工作,轉往劇場發展。引她進入戲劇之門的李國修,就是因為看到林美秀私下模仿其他藝人唯妙唯肖,而邀請她參加舞台劇「西出陽關」演出。
林美秀在劇場苦熬8年後,第二位導演貴人陳玉勳找上門,邀她拍了家喻戶曉的枇杷膏喉糖廣告。
片中她扮演哭倒長城的孟姜女,她笑說:「我因為在片場都睡歪了,頭髮很亂,導演只叫我上去玩就好,我就傻傻給他很多表情,每次都不一樣。」沒想到,林美秀逗趣又自然的演出,讓她一炮而紅,打破了食品廣告不找豐腴女性代言的框架。
演技獲得肯定之後,片酬已經水漲船高,估計累積的資產超過千萬,但她只是保守地說:「就有1間小套房,那時候花500萬買的,存摺裡大概有可付2間還不錯房子的頭期款而已啦。」
8、9年前,看到父母年邁生病,而且一輩子都沒有存下房子,林美秀為早點讓父母住進自己的房子,收入還不高的她,就與弟弟合買房子。後來林美秀走紅,收入增加,她便承接下這間房子的房貸,「但身上要留一些錢,就沒有一次把錢繳清。」她說,所以房貸繳到現在,還剩100多萬元。
2009年,導演吳念真推出舞台劇《人間條件4——一樣的月光》就是為林美秀量身打造,要讓觀眾看到林美秀在喜劇之外,有更精湛與豐富的戲劇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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