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文章

該幫寶貝保哪些險?(下)

採訪撰文/陳萱蘋;諮詢/國際紐約人壽商品開發部協理 鄭中文;攝影/張明偉;化妝/筱蕎;演出/氣質媽咪:李孟涵、可愛寶寶:王穎    

醫療險迷思 問與答



Q:病房費應大於日薪?



A:針對定額給付醫療險的病房費部分,爸比媽咪心想,當寶寶需要住院,爸比媽咪其中一人必須放下手邊工作陪同,所以就想要保一天病房費大於日薪的保額,感覺對於經濟的損失才有保障。對於此作法,鄭中文協理表示,買保險仍應考量可負擔的支出為前題,適當選擇投保日額。





舉例來說,假設爸比媽咪一天薪水為3000元,購買等額的終身日額醫療險就必須年付約3萬元的保費。以國人的繳費習慣來說,大部份是以年終獎金來繳交保費,倘若光是寶寶的醫療險保費就達3萬元,若再加上爸比媽咪或爺爺奶奶的保費,累積金額就頗為龐大。鄭中文協理建議,爸比媽咪應以寶寶的基本需求來衡量醫療險的保額,不應以病房費應大於日薪為主要考量。





Q:給孩子最好的醫療?



A:目前全民健康保險支付4人的病房,爸比媽咪心疼寶寶住院還要與人分享病房空間,也擔心隔壁床的人干擾孩子的睡覺休息時間,就心急著想為寶寶的病房升等為雙人,甚至是單人。鄭中文協理建議,父母應以家庭收入為考量,優先滿足基本的醫療需求,再考慮病房升等問題。值得注意的是,即便經濟狀況較佳的爸比媽咪,就目前單人病房費為4000元來看,可考慮以日額4000元的保額為基準。





多一層保障 意外醫療險



整天跑跑跳跳的寶寶,不小心碰撞受傷了,這是很常見的事,而燒燙傷意外新聞也是時有所聞。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也就是所謂的意外險,針對意外發生時,可能產生的醫療費用做的賠償。





爸比媽咪可能會有所疑問,不是已經幫寶寶買了醫療險嗎?為什麼還要花錢買意外傷害醫療險呢?鄭中文協理表示,醫療保險不等於意外醫療險。一般醫療險是住院、手術才給付,而意外醫療對於門診醫療就有給付,可以使醫療險的保障更加完整。





假如寶寶發生小車禍或意外撞傷,既沒住院、也沒手術,只需要推拿復健或門診手術來縫合,這時意外醫療險就有實支實付的效果,可讓寶寶的保障更全面。





意不意外 有其定義



在意外傷害險保單之中,針對意外事故有明確定義,需要符合其定義的相關衍生醫療費用才可獲得理賠,並非是在爸比媽咪的「意料之外」,就符合承保範圍。而根據意外傷害險示範條款定義,符合理賠的意外傷害事故定義是指非由疾病引起的外來突發事故,其中「非由疾病」、「外來」和「突發」…等關鍵字就很重要。





舉例來說因為「疾病」所引起的醫療費用,就非屬意外醫療保險的理賠項目,而一般的醫療保險則包含了意外與疾病所引起的醫療費用,保障範圍較廣,相對保費也高了許多。不屬外來的事故即不在承保範圍,如食物中毒會因個人體質狀況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若非同時有多人擁有相同症狀,一般不認定屬於意外傷害險的保障範圍之內,各家保險公司對此會有不同的定義與認定,請爸比媽咪要多注意!





未成年人死亡保障 滿15足歲才開始



自99年2月3日起,保險法第107條規定修正為:以未滿15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購買之人壽保險或傷害保險(含旅行平安保險)的保單,在被保險人滿15足歲以前不能含有身故給付,惟殘廢及傷害醫療保障並不會受到影響。





鄭中文協理解釋此條文,由於孩童非家庭經濟來源,為避免家長詐領保險金,政府已將保險法第107條修訂為未滿15歲兒童身故,一律沒有理賠身故保險金,投保的壽險或意外險部分,僅加計利息退還已繳保費,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的帳戶價值。換言之,未成年人的死亡保障,要到滿15足歲才能開始。





以備不時之需 防癌險



現今社會愈高度發展,提供了便利,卻也帶來更多的文明疾病。雖然爸比媽咪不想讓惡夢來臨,但是以目前環境來說,癌症是不可忽視的疾病,一旦碰上了,其龐大費用更是沉重的負擔。





幼兒罹患癌症的機率固然不高,但罹患癌症的風險因子無時不在,而且是愈來愈高。加上,國內案例已有不少是年紀輕輕的幼兒罹患癌症,如果一經罹癌確認,多半再也無法投保包含防癌險在內的健康保險,因此建議爸比媽咪及早為寶寶規劃一份癌症保障。





防癌保障內容 看仔細



防癌險的保障為何呢?目前一般防癌險保單內容大致可包含:初次罹患癌症、癌症住院醫療、癌症手術醫療、癌症門診醫療、癌症出院療養、癌症放療、癌症化療、癌症骨髓移植、乳癌重建手術、癌症義肢及義齒裝設等保險金以及癌症身故保險金。





因為癌症愈早發現,治癒率愈高,後續的醫療支出也相對減少,因此部分防癌險保單提供初次罹癌保險金,但其保險金給付以一次為限,如果再罹患其他癌症時,初次罹癌保險金便不再給付。





而身故保險金的用意是在留下一筆錢,減輕爸比媽咪的經濟壓力。不過,防癌險之中的身故保險金支付方式有2種:一是保障期間無申請罹患癌症理賠,身故時就可領得完整保額:另一則是用總保額扣除已經給付的保險金,如果還有剩餘保險金,就當作身故保險金,這也是帳戶型防癌險常見的給付方式。





先有醫療險 再買防癌險



很多爸比媽咪會質疑,既然醫療險也可理賠癌症之費用,為什麼還要多花錢投保防癌險呢?鄭中文協理指出,雖然醫療險也提供癌症理賠,但是保障金額卻不一定足夠。現在癌症治癒率愈來愈高,癌症不再是絕症,但是相對的醫療費用負擔也愈來愈高。只靠全民健康保險與醫療險的保障是絕對不夠的,尤其是有些抗癌藥物動輒好幾萬,而防癌險是針對癌症所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提供加重給付。





另外,防癌險的保費比醫療險低廉許多,但爸比媽咪絕對不要只投保防癌險,而不規劃醫療險!因為防癌險只保障癌症的相關費用,不像是醫療險為較全面性的保障,因此爸比媽咪若預算有限時,宜先購買醫療險,行有餘力再投保癌症險。





在經濟預算許可情況之下,鄭中文協理建議,在基本的醫療險之外,也幫寶寶加保終身防癌險,以備不時之需。如果同時購買實支實付醫療險、終身醫療以及癌症險,萬一罹患癌症須申請理賠時,這3種保險皆可同時申請。鄭中文協理表示,防癌險均為定額給付,若預算許可能同時向多家保險公司投保。







鄭中文

現任:國際紐約人壽商品開發部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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