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個週日在威爾和貝絲家吃午餐,看到這對情侶的相處情形,令我對自己的感情狀態感到沮喪。他們交往才5個月,已堪稱速配的感覺,兩人常常無意識地很有默契地做同一件事,讓人感覺彷彿是天造地設的一對。而我當下感覺,我像男友湯姆的備胎,因為交往了10個月的他,選擇留在家裡看高爾夫球比賽,不願意與我出門。對他來說,任何運動節目都好過跟我朋友講話。
我羨慕威爾和貝絲毫不費力就能完美契合。我喜歡湯姆,但是我們相當名符其實地沒有共通點。我們沒有共同興趣(我:閱讀、上餐廳、看電影;他:運動、混酒吧、看電視);我喜歡假日曬太陽,他完全不喜歡假日;我喜歡談別人和感覺,他完全不喜歡講話。因為他毫不妥協地拒絕做他不想做的事,我們只有躺在沙發上才會見到面,我選擇看書,他則看電視影集重播。
值得努力的戀情
午餐後,我對貝絲談起對戀情的擔憂與保留。我早就放棄嘗試做湯姆喜歡的事,製造共同的聯繫感,不覺得有何必要重新開始。「但是我也有努力維持跟威爾的關係,」貝絲說,顯然是在安慰我。她承認做了很多雜誌裡的建議,幫助改善他們的溝通。她承認對他顯然缺乏企圖心跟對她的工作沒興趣妥協。她不認為他「幼稚」的幽默感好笑,也認為他的朋友,有時連他講的話都很無聊。「可是,」她說,「戀愛就是這樣子。如果對妳很重要,就值得努力。」我知道她是看到我需要「努力」我和湯姆的關係,想讓我好過一點。但我認為我寧可相信威爾和貝絲那種完美輕鬆的契合而載浮載沉。我知道所有兩性關係的公式和格言:「戀愛就是妥協;沒有完美的人,蜜月期不長久。」我知道維持關係需要勵志書的狂熱、兩性諮商,再加上咬緊牙關。我知道戀情需要努力。我的疑問是多少努力?如果妳一直努力能造就什麼事嗎?甚至如果可以,應該這麼做嗎?
找回最初的感覺
嚇人的是,「應該嗎?」的部分對大多數人幾乎都不切實際。在某個時候,工作倫理取代了浪漫希望,成為我們戀愛的指導綱領;我們似乎重視有對象的現狀,超過了我們真正有多喜歡對方這種微不足道的問題。「我們這個社會鼓勵穩定男女關係的概念,」Relate兩性諮詢公司的克莉絲汀.諾森說,「關係斷絕時人們會感覺失敗。所以問題就變成『我一定要撐住,讓它繼續下去。』讓我們一直努力挽救關係。」但是在我聽起來一直挽救關係並不有趣。我們談完之後,貝絲跟威爾的關係似乎也是。曾有一句歌詞寫到:「愛不是找到能一同生活的人,而是找到沒有他活不下去的人。」聽起來不太像貝絲和威爾。即使戀情有時變得辛苦了點,肯定還是能夠保留當初激發它的火花,讓「努力維繫」變值得?似乎我們都忘了努力是為什麼。愛情或許不容易,但如果不愉快的話又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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