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春天戴上陽光的翅膀,降臨臺北。
「爸爸,我跟你說,」嬌嫩的童音在地下道裡迴盪,「昨天,我和Rita在玩玩具,Tim就過來跟我們搶。他說那個是他要玩的。」「是喔,那妳們怎麼辦?」「告老師呀,我就跑去跟老師說!」聲音往上飛了出去,一隻蝴蝶,翩翩春意裡。
「告老師」,真是好方法。孩提時的衝突,簡簡單單,只要找到權威公正人士,就有了依仗、解決的力量。只是,當人漸漸長大,身高逐步往上竄的同時,衝突也跟著長大,不再只是小孩之間搶玩具的不愉快,還可能是親子、夫妻、家人、師生、同事、朋友、鄰居,甚至是路人,種種關係裡輕重不同的勃谿、紛爭、纏鬥。這時,還可以告老師解決嗎?
小從口角爭鋒,大至拔刀動粗,衝突,在人們的印象、觀念裡,一直都不是「好東西」,一直都是「只會有不好的結果」;也因此,對於個性害羞退縮、不善表達溝通、不習於爭逐的人,「逃」,是最好,也是唯一的辦法。
逃,有用嗎?如果衝突是生命/生活中的必然,怎麼逃?逃到哪?
不逃,行嗎,無法預料的狀況,人被捲進了情緒的巨大漩渦裡,踩不到底。
大陸有條六尺巷,在朝為官的張英,鄰居蓋屋侵地,使得兩宅間的巷子幾乎無法容身。家人憤而快馬傳書,希望他運用權勢壓制對方。張英回了信:「千里修書只為牆,讓他三尺又何妨,長城萬里今猶在,不見當年秦始皇」。家人遵辦退了三尺,對方卻也跟著退三尺,於是,成就現今的古蹟和佳話。
衝突時,事件不是重點,而在當下自己的心境;三尺,不在退,也不在進,是張英心中的界線,是他反躬之後,可以做到,也可以接受的決定。
「因可計,果不可計」,觀念不同、意見相左,在所難免,我們只能謀善因,不貪善果;關照自己,不忮求對方。面對衝突,何怕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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