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為了十二年國教中的明星學校存廢問題爭得面紅耳赤,英國那邊也在爭論明星學校的存廢。差別在於:英國早已立法禁止增設公立明星學校,而且英國的天主教也一直在說服教會的明星學校放棄入學考,台灣卻有許多人在擔心明星學校的消失。
英國在一九四四年以後把中學分成三種:「文法學校」(grammar school)、技職學校與普通中學,前者專門培養未來要念大學的「精英」,普通中學則只培養一般公民。一九五八年英國社會學家楊格(Michael Young)寫了一本書《精英貴族的興起》,諷刺這個制度:在十一歲時就把學生分成未來的統治階級、勞工階級與職員階級。許多教育工作者也認為:十一歲的孩子身心還在發育中,未來的發展與成就難以預料,要用有限科目的筆試把他們的能力與特質加以分類,根本是荒謬的行徑!於是政策方向開始偏向不分類的綜合高中,並且在一九七六年的教育法案中明文廢除公立學校的入學考。
但是有些地方政府仍堅持保留「文法學校」的考試入學制度,工黨只好立法禁止增設「文法學校」,而未將之廢除。然而許多家長仍堅持要將孩子擠進既有的「文法學校」,使得各校不得不擴大招生名額來因應膨脹的需求。
英國的「文法學校」之所以無法被消滅,一部分是因為他們確實有適合聰明學生的教材與教法。以歷史科為例,一位念過「文法學校」的牛津畢業生告訴我,他在高中讀歷史時,「希臘史」讀的是希羅多德(Herodotus)的《歷史》英譯本,「羅馬史」讀的是吉朋(Edward Gibbon)的《羅馬帝國衰亡史》──他們從高中就開始讀許多名著的英文全譯本。此外,上課時老師只給討論提綱與下週的討論進度,學生自己回家找資料,念完以後上課報告、討論;每一個單元結束以後要自己寫報告,學著分析、批判與綜合所有閱讀與上課的討論。因此,這些「文法學校」的畢業生進了大學後,找資料、自修、問答、討論、分析、批判與綜合整理的能力確實很強,遠比台、成、清、交的絕大多數大學畢業生高出一大截!
英國學生,掌握學習的發球權
我在劍橋大學聽過幾堂大學部的課,真的是呆在那裡:一門三學分的課,教授只講一堂,指定完本週要學的範圍,扼要的講這個單元的重要性、核心概念和學習的目標之後,就下課了。課本自己讀,讀完自己試著回答課本後面的練習題,每週有三小時的助教時間讓你問問題,這樣就結束了!研究所呢?大學畢業一律直攻博士,而博士生只做研究不上課,研究生自己組讀書會,兩、三週討論完一本書,根本不需要老師去管。
台灣呢?大學生上課像小學生,每一行公式都要老師在黑板上推導給他看,有一行不懂就怪老師跳得太快;剛開學的那幾週,如果沒有先幫他溫習過去學過的東西,也要怪老師;甚至連碩士生都還要老師站在講台上講課,根本沒有能力自己念教科書,讀論文的能力與討論論文的能力就更別談了!都已經研究所了,老師上課仍舊不是引導學生「思想」、「分析」、「批判」,而是在「講解」、「授課」!
我所見識過的高中資優教育更荒唐,只不過是高一提前念高二或高三的課本,高三提前念大一的課本,照樣是知識的傳授與記憶,而沒有「思想」、「分析」與「批判」。進入資優班的管道更荒唐,很多人連智力測驗的測驗卷都做過好幾本,更別說考進資優班是靠補習,念資優班時繼續靠補習!
假如我們的教育方法與教材不改,實在沒必要非保留明星學校不可!孩子念明星學校,可以滿足學生與家長的虛榮心,但是虛榮心養成之後對孩子的人格成長其實傷害太大。我指導過兩位高中資優班畢業的學生,其中一位還跳級兩次,最後都難成大器:從小活在掌聲和鎂光燈裡,經不起挫折,沒有耐心跟意志力挑戰高難度的研究議題。
與其把力氣浪費在爭論明星高中存廢,不如把力氣用來認真面對學生「適性發展」所需要的各種教材與教法。假如我們有能力針對不同特質的高中生,發展出各自所需要的教材與教法,只要在社區高中內針對每個科目,各自進行學科能力分組教學,即可給予不同學生所需的教育。如果硬是用明星高中製造「精英學生」的光環與假象,把他們跟不同背景的學生隔離,只會培養出更多死讀書的學生,不可能培養出真正對社會有用的人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