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有甲、乙、丙三個年齡相近的孩子,分別生長在三個家庭,都很喜歡繪畫,自由活動時間總是在玩水彩或畫漫畫。你對某甲說:「你畫得好棒,我給你一週的時間,如果你至少完成三幅作品,就可以來換取你要的遊戲機,你願意嗎?」你確定這三個孩子都喜歡某款的遊戲機。某甲點點頭,一週過後,他依約完成作品,如願換取遊戲機。某乙也完成了至少三幅作品,你也給他遊戲機,讓他有意外驚喜。某丙也完成了數量相當的作品,不過沒有拿到也不知道有遊戲機。獎勵活動結束後兩週,你回去觀察他們在自由時間的活動,竟然發現有一位明顯減少繪畫行為,你猜哪一位?
一般人都猜某丙,因為他沒有獲得獎賞。至於其他兩位,因為都獲得獎賞,「理」應增加繪畫行為。豈知這個「理」是行為主義,假定人和動物在本質上一樣,趨樂避苦,受獎賞的行為會提高出現的頻率。但認知心理學家卻發現,人心比其他動物的思考要複雜許多。當這三個孩子反省自己為什麼過去這一週畫了許多作品時,某甲會很明顯的發現自己是為了遊戲機;某乙比較不會歸因於遊戲機,因為他原先並未預期得到遊戲機;某丙沒有得到任何外在獎賞,會覺得自己是因為喜歡畫畫,所以畫了許多作品。畫畫對乙、丙來說都是一種有趣的玩樂;對某甲來說,卻變成一種換取酬賞的工作,故當酬賞結束後,某甲的工作動機就會降低。
早在三十餘年前,許多教育心理學實驗就已經發現這種效果。他們觀察或實驗的對象通常不只三人,而是三組或三班的學生;學習活動除了繪畫之外,還有數學與閱讀等。他們都得到類似的實驗效果:契約式的外在獎賞會侵蝕內在動機(intrinsic motivation),把遊戲變工作。
何謂「內在動機」?
無論是「內在」或「外在」動機,都內在於心理。但「內在動機」特指內在於事物或活動本身,也就是說,學習者認為所學的事物或活動本身就是目的,覺得這些事物或活動本身有趣味、有意義、有價值、帶來挑戰與成就感等;而「外在動機」則意含事物或活動本身不是目的,學習者覺得所學的事物或活動本身沒有趣味、意義或價值,只是把這些事物或活動當成工具,用來換取外在酬賞或避開外在懲罰,猶如幼兒吃藥只是為了糖衣。
學習者如果覺得學習過程雖然辛苦但很有趣,雖然困難但想挑戰,雖然會失敗但有成就感,雖然無知但渴望知識,雖然冗長但忘掉時間,這就是擁有高度內在動機,是學習的最高境界。學習者如果覺得學習過程辛苦而且無趣、嘗試錯誤帶來懲罰、知識獨斷而且枯燥,讀書只是為了排名、得獎、通過考試、避免考不好讓父母沒面子、避免被「少一分打一下」等,這就是典型的外在動機,是學習的悲哀!
什麼樣的獎賞,會削弱興趣、侵蝕內在動機?在下列三個條件配合之下,可以達到最強效果:第一,採用具體、物質性的獎勵品,而非社會性的讚美而已;第二,採用孩子最喜歡、最在意的獎品,而非他可有可無的獎品;第三,和孩子事前訂立契約,其形式大致如下:「你如果……我就……」例如:「你如果寫完這十題數學,我就給你看電視一小時」、「你如果練完這三首鋼琴曲各二十遍,我就送你一本漫畫」、「你如果這次期末考可以排進前三名,我就帶你出國旅行五天」等。
如何把遊戲變工作?
某高級住宅區周圍有一條乾淨的外牆,有個孩子放學後經過這裡,就會隨手用石頭在外牆上亂塗鴉。有個居民看到孩子亂畫,就跑去大聲制止,孩子一溜煙的跑了,但隔天放學後仍然回來畫得不亦樂乎。這居民轉念一想,就對孩子說:「你畫得不錯,我出十塊錢請你幫忙在牆上畫十分鐘,你願意嗎?」孩子點點頭,拿了十塊錢,幫忙畫了十分鐘。隔天放學後孩子又來了,這居民說:「我今天口袋裡只有五塊錢,你可以幫忙畫五分鐘嗎?」孩子勉強點點頭,畫了五分鐘。隔天放學後孩子又來了,這次居民說:「對不起,我今天忘了帶錢,你可以免費幫我畫嗎?」孩子搖搖頭說:「這工作很辛苦勒!沒錢,我不幹了!」
如何把工作變遊戲?
《湯姆歷險記》中有一段描寫湯姆被嬸嬸處罰刷油漆,湯姆剛開始對著牆壁既鬱悶又哀怨,後來發現有一群孩子走過來,他知道這群死對頭一定會嘲笑他,就假裝刷得很快樂。對頭不相信,還是嘲笑他,但他解釋了刷油漆的難度與妙處,一面吹口哨,一面顯得很珍惜。對頭還是不太信,希望試一下,但湯姆斷然拒絕。最後,對頭願意用一些玩具交換刷油漆的機會,湯姆才勉強答應。這一段轉換過程的描寫,真是馬克‧吐溫的一絕,讓我讀後三十年,仍然印象深刻。
當孩子在學習歷程當中很投入、很專注、很享受的時候,這個歷程本身就是獎賞,千萬不要再用約定式外在獎賞強化它,若多此一舉,將後悔莫及。至於要不要給孩子意外驚喜,這是情感的經營,不要和學習掛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