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蘋果公司創辦人賈伯斯過世時,他在2005年對史丹佛大學畢業生的演講又重新流傳,被大量轉貼在臉書與推特上。「妳一定要找到自己喜愛的……,」他對著聽眾說,「如果妳還沒找到,繼續找,不要妥協。如同其他在心裡決定的事,找到了妳就會知道。而且就像所有美好的戀情,只會越來越好……。」
這篇演講簡直就像3倍份量的濃縮咖啡,不是嗎?這麼強大的啟發刺激。但是,這些安撫的言詞可能失效,讓妳洩氣嗎?當然,像賈伯斯這種天才可能想通了他站在舞台上演講的理由,是因為有熱情尋求改變世界的成果的人,多半如此與眾不同。期望……嗯,應該說命令幾百個20出頭歲的孩子做到同樣的事,有點強人所難。尋找、進而建立事業已經是個吃力不討好的任務,努力工作、克盡職責並收割果實還不夠,妳還得真的喜歡它!這大概是世界上最糟糕的工作建議吧。
人生中最緊密而長久的,極可能是妳和工作的關係。就像大多數重要的關係,它會大好大壞,讓妳更加了解自己與周遭的世界,例如外交手段、溝通與如何修理影印機。但是非得要實現內心最深處的夢想才行嗎?做不到就是失敗嗎?
什麼是工作的真面目
妳有權利、也能夠得到妳理想中的工作,這是個嶄新的觀念。但我們的野心與態度都受到英國各大選秀節目評審賽門‧考威爾職訓學校的影響。The X Factor等節目都包裝出「妳應該做自己喜歡的事」的觀念,然後,如果妳真的夠喜歡,就能達成任何夢想!但別忘了,我們觀賞選秀節目的樂趣之一,就是看到音癡的鄉下阿花被評審告誡別辭掉本來的工作。我們驚訝於參賽者缺乏自覺,即使她懇求著這是她的夢想、唯一想做的事、她需要這個機會等等……,我們甚至鄙視她的無能。難道,我們不該同樣務實地看待自己嗎?
美國職業專家兼部落客Penelope Trunk說得好:「選擇工作的重點不是『我最喜歡做什麼?』,而是『我想要幫自己建立怎樣的生活?』」妳的工作應該是妳生活的骨幹,足以支撐其他部分穩定持續的東西。
討生活不等於過生活
但是堅持妳人生的主要熱情意味著「如果妳放棄,就像失敗了。」我朋友史蒂芬妮說,「我離開大學時不太清楚自己想幹什麼,所以找了個網路公司的工作。我努力工作,升職,賺了點錢。我幹得很好但還是有個期待,尤其當我大了幾歲,希望工作不只是朝九晚五而已。」她離開了網路公司,在當地大學上了設計課程,開始累積工作經驗。「我靠積蓄和偶爾接案過活,真是累人。」
如今過了3年,她在室內設計事務所工作。「工作很棒,但是錢很少而且升遷機會不多,所以在某些方面我覺得我又失敗了,因為我無法像正常人一樣去度假,也幾乎不可能買得起房子。我猜這就是壞處吧。我真的很喜歡我熱愛的工作,但是付出的代價也很大。」
理性而言,世人對會計師的需求永遠大過賈伯斯或選秀節目冠軍,這就是現實。那也無妨,因為人不是只會一招的馬匹,沒有人只喜歡或只會一件事,妳喜歡的東西經常比妳的工作改變更快。「要務實,」作家約翰‧威廉斯說,「找到妳喜歡的與對別人有用的事之間的折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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