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憶如和林全,兩位前任財政部長,在政治光譜上,分屬藍綠不同陣營。
前者為捍衛「證所稅」下台明志,任期不到四個月;後者則在任內推動「最低稅負制」,同時被譽為近二十年來,首位「加稅沒丟官」的財政部長。「官運」看似極不相同的兩人,卻同樣是財金專業學者出身,也同樣在歷任財長中,改革形象相對鮮明。針對已成「富人低稅天堂」的台灣,未來該如何進行稅制改革?現任財長張盛和,以「近期必須赴立院備詢地方財劃法」為由,婉拒《天下》的採訪。兩位前財長,或許少了些政治包袱,反而侃侃而談他們心目中,台灣的稅制改革方向:
台灣大學財金系教授 劉憶如:面對現實,改革要有決心
這幾年,國家總預算愈來愈難編,財政赤字的問題,日益嚴重。但談起台灣的財政惡化,在學界、在社會甚至行政團隊,卻似乎仍是「見仁見智」的問題;但客觀事實是,依照國際標準,台灣的國債(含潛藏性負債)早已超過GDP的一○○%,這問題沒有主觀解讀的空間,更不能等閒視之。
如何改善國家財政惡化?節流方面,目前國家每年總預算中,法定支出(政府各項固定開支,和立院立法通過必須支出的預算)已佔據七成,再樽節的空間很有限。朝開源方向思考,增加稅收,相對而言較為可行。
要增稅,該向誰增?我想絕大多數的人都認為,應該請相對所得較高的個人和企業,多繳一些稅;而非向分散的大眾徵收。
舉例來說,在我因證所稅請辭財政部長後,有朋友笑我「不諳為官之道」,為何不增加營業稅一%就好,阻力小得多,國庫更可望增加近五百億的稅收,比當時我們提出的證所稅版本,還能多收一、二百億。但增加營業稅率,最後還是轉嫁到所有消費者身上。這與量能課稅的原則,很不一致。
我始終認為,建立更公平的制度,向有能力、有辦法從資本市場和土地交易,獲得高報酬的人,多收一點稅,是如今重要且必須的政策。
事實上,所謂的「有錢人」,並非皆想避稅、逃稅。以個人綜合所得稅最低稅負制為例,最低稅負制實施五年以來,每年總有一千多位符合條件的納稅人,主動申報所得,誠實納稅。其中納稅額最高的前幾名,單單未上市股票交易,往往就獲利幾億元,他們也因此都繳納好幾千萬元的證券所得稅。
我在財政部長任內,曾反覆看著這些納稅人的資料,雖然這一千人繳交的稅金總額不過六億元,在國家總稅收中影響不大,背後卻代表他們願意誠實申報所得,也沒有找人頭戶去規避稅款,讓我很感動,不像印象中的富人總以節稅、避稅為榮。
我始終希望,台灣能有愈來愈多人,樂於誠實納稅。但現實是,這個理想,無可迴避地,必須靠改革、靠建立更公平的稅制開始。
例如,最近土地實價登錄,已踏出台灣土地稅制改革的第一步。但行政團隊絕不能以此為滿足,更該接著訂定明確時間表,踏出第二步、第三步。
要建立更公平的稅制,只要社會有共識、有多數民意的支持,我認為行政團隊必須更有擔當,更有決心一點,不要在利益團體的威脅下,自縛手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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