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光眼是台灣民眾失明的第二大原因。它可以在發現任何異常之前,漸漸偷走你的視力與視野,因而被稱為「無聲的小偷」。
青光眼是一群不同原因與機轉的疾病組合,通常和眼壓異常有關。共通特性是持續破壞視神經,有典型的視神經和視野變化,甚至造成失明。
青光眼的症狀可以從沒有任何症狀到眼睛覺得輕微不舒服;或急性眼壓升高到眼睛脹痛、視力模糊,看到燈光周圍有一圈光暈、頭痛、噁心、嘔吐。等到只看到中央部份,喪失周邊視野時,視神經已受嚴重且不可逆傷害。
但當醫師告知有青光眼時,有些病人會搖頭不同意,以為自己明明還看得很清楚,這是因為青光眼造成的視野縮小與缺損,是從周邊開始,中心視力往往最後才受到影響,所以病人仍可能有1.0的中心視力,但其實病人已經青光眼合併視神經萎縮,看景物像是「以管窺天」,意即從隧道往外看,只看得見中央景色而不是全景,但病人並不自知。
正常人的眼球為了維持一定形狀和生理功能,有一定的壓力,稱為眼壓。一般成人眼壓介於10~21毫米汞柱(mmHg)。
眼壓高低和房水的產生與排出間的平衡有關。房水由睫狀體分泌,經由瞳孔流到前房,再從角膜周邊與虹膜的夾角(隅角)排出,進入血液循環。如果排出受到阻礙,造成房水累積會使眼壓升高,進而傷害視神經,這是目前對高眼壓青光眼成因的解釋。
但近年發現,有的人眼壓正常,也可能發生視神經傷害,叫做正常眼壓性青光眼,這類青光眼的原因多樣,例如免疫功能、神經細胞營養失衡及有毒物質、視神經周遭結構及局部血液循環異常,包括貧血、低血壓、缺血性變化等都有可能。
若依病因區分,青光眼可分原發性與續發性青光眼兩種。大多數病人罹患的是原發性青光眼,只能說和「體質」有關,無法找出任何可避免的因素,因此有青光眼家族病史的人要特別小心。
續發性青光眼常是因為眼睛外傷、長期使用類固醇或作用在交感與副交感神經的藥物,以及因為眼部腫瘤、眼睛葡萄膜炎等問題引發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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