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保屬於社會保險,只要擁有中華民國國籍、並且在台灣設有戶籍的人士,都必須強制加入,不過全民健保有6種身分類別,不同身分、繳納保費也不同,當身分改變時,保費也會跟著改變。
健保局表示,全民健保的費率統一都是5.17%,但是個人投保金額或所屬類別的負擔比例不同,計算出來的保費也有差異。其中,第1~3類身分是以投保金額為計算基礎(月投保金額×5.17%× 自負比例);第4~6類則是以所有參加健保民眾、每人保險費的平均值為基礎。
身分轉換投保方式也要變
勞保與健保的投保薪資表都是根據「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而訂定,分級表從第1級到第53級,只是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只到第20級的43,900元,而健保投保金額則是到最上限:第53級的182,000元,因此實際薪資越高、投保金額越高、健保費也越多。
健保費除了因投保金額不同而有高低之分,投保身分不同也會影響繳納金額,例如同樣屬於第1類身分,員工自行負擔的健保費比例是30%(其他是由雇主負擔60%,政府負擔10%),但雇主本人的健保費,則是100% 自行負擔(亦即全額繳納),企業與政府都不再幫忙負擔;而學生、軍人的健保費也大不同。所以,當身分有轉換時,投保方式也必須跟著轉換。
學生
以眷屬身分跟著有工作的父母或祖父母加保,年滿20歲則屬於逾齡投保,要補辦相關手續。如果已經畢業,在該學年度終了之日(6月30日)起的1年內,仍是以眷屬身分加保。
社會新鮮人
畢業後有1年的緩衝期,如畢業超過1年仍沒有找到工作,就要轉為以第6類地區人口投保。
男性大學(專)畢業生如果沒有繼續升學,接著就要服兵役,不管是志願役或替代役,都是屬於第4類,由國防部統一申報且全額負擔健保費。退伍之日起1年內沒有找到工作,可以父母或祖父母的眷屬身分加保,超過1年且仍無業,同樣也須轉為第6類的地區人口。
一般公司行號員工
受雇於一定雇主,由雇主辦理投保。若同時有兩份工作,應以主要工作做為投保身分,健保局會以實際工時長短為標準,工時長的視為主要工作;若兩份工作工時都相同,則以收入多的視為主要工作。
留職停薪員工
在原投保單位同意下,可繼續用原投保金額投保;原投保單位如果不同意繼續為員工加保,可以依附有工作的配偶或直系血親。若是育嬰留職停薪,則員工有權自行選擇繼續在原單位以原投保金額投保,或是依附有工作的配偶。
失業員工
原本有一定雇主,後來失業的話,如果配偶或直系血親仍有工作,就要優先以第1類的眷屬身分加保;沒有配偶或直系血親可依附投保,才能以第6類的地區人口身分獨立投保,等找到工作後,再轉由雇主申請加保。
健保局表示,加保一定要按順序選擇,符合第1類的投保身分,就不能選擇第2類;符合第2類就不能跳到第3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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