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一的他,正在體驗班級更自治的運作模式。導師訂了不少班規,罰款名目有三種:牛奶盒沒沖乾淨、湯碗沒沖、留食物在抽屜。兒子因為牛奶盒沒沖乾淨而被罰。
我覺得這規定滿有意思的,更好奇老師的處罰標準。
「怎樣叫做沒沖乾淨?」
「滴出來的水是白色的。」
「怎麼知道白色水是從哪個牛奶盒流出來的?」
「牛奶盒上有號碼,一看就知道是誰喝的。」
哇!這招厲害了。「滴出白色水為什麼要罰?」我繼續問下去,要試探孩子們有什麼反應。
「會臭掉啊!暑輔時就曾這樣,老師就規定我們要沖到沒有牛奶。」
舉手做環保,大家都會說,但未必會做,有做當然好,但又未必做到好。各種可回收的瓶罐盒碗,如果沒有先沖水再放進回收袋,很快會有異味,如果沒有沖乾淨,味道可是很強烈,換在學校教室,坐在後段位子的同學最容易「有感」,這項處罰,罰得大家沒話說。
其他兩項的處罰用意其實也相同。
湯碗沖乾淨,方便同學撤餐,也讓廚房阿姨好清洗。而食物不留校,則是防蟑螂、老鼠的必要手段,還提醒孩子別浪費。
這些生活常規的養成,其實在家裡就該學,顯然孩子們表現不佳,老師才會定成班規。罰錢是不是最好的方法,或許見仁見智,但是養成習慣很重要。現代小孩,家事做不多,也不太會替別人想,學校的團體生活,班級的共同經營,學生個個是主角,都有責任學習並且做到最好,老師這麼做,我認為一舉數得。
兒子沒達規定被罰錢,得自己負全責,這筆罰款當然是他自己出,我能幫上忙的就是換五十元硬幣給他,因此,零用錢又派上用場,這回成了臨時要用的錢,提醒他,不想荷包失血,事情就得做到好,還要記帳,才知錢「花」到哪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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