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襪皮皮》(Pippi Langstrump)的出版時間1940年代來推算,《長襪皮皮》已經是七十歲的「祖母級」童書,但阿思緹‧林格倫(Astrid Lindgren, 1907-2002)所塑造的皮皮兒童形象依舊讓現代讀者感到驚奇。
鬼靈精女孩原是作者化身
1907年出生的林格倫,誕生於瑞典小農莊,和她筆下的皮皮一樣,是一名頑皮、 聰明、勇敢、鬼靈精怪又精力旺盛的女孩。但林格倫的成長歷程並非一帆風順,她在十九歲時未婚生子,被迫將孩子送到哥本哈根寄養,自己則投入職場工作,直到結婚之後,才接回孩子一起生活。
而《長襪皮皮》便是她在看護臥病在床的女兒時所誕生,「說什麼故事好呢?」「說長襪子皮皮!」小女兒卡琳的一句話,決定了故事的主角,也開啟了林格倫成為瑞典國寶作家的契機。皮皮其實是林格倫的童年寫照,生活在農莊裡的她,童年儘管貧困,卻過得多采多姿,天天在大自然裡玩耍,擁有一顆珍貴的赤子之心,直到七十多歲,林格倫還是會爬樹,因為大自然對她來說是另一個家,樹上是最舒服的休憩地點。
令人感佩的是,林格倫不只勤於筆耕,她也汲汲致力於兒童權益及動物保護工作,1978年林格倫獲頒德國「出版協會和平獎」時,發表了「決不施暴」的演說,探討兒童教育與暴力議題,隔年瑞典成為全世界第一個全面禁止體罰的國家。1987年,瑞典政府又通過「林格倫動物保護法」,做為她八十大壽的生日禮物。
堅持社會公義、為弱勢群族群爭取權益,讓林格倫不只是一名受歡迎的兒童文學作家,她曾經說過:「兒童比任何東西都還重要,如果我們想要創造一個更美好的世界,就必須先從我們的孩子開始。」而她對兒童、動物、社會的關懷與思考,都體現在《長襪皮皮》中。
個性皮皮有自己的規矩
談長襪皮皮前,我們先認識她的鄰居朋友湯米和安妮卡,才會知道皮皮有多與眾不同。湯米和安妮卡是人見人誇的乖孩子,林格倫這麼形容:「他們倆都很好,很守規矩,很聽話。湯米從不咬指甲,媽媽叫他做什麼他就做什麼。安妮卡不高興的時候也從不發脾氣,她總是整整齊齊地穿著剛熨好的布裙,小心翼翼不把裙子弄皺。」
湯米和安妮卡一切都很好,只是日子過得有些平淡。幸好長襪皮皮帶著一匹馬,還有名叫「尼爾森先生」的小猴子,搬入了他們家隔壁的「亂糟糟別墅」,讓他們的乖寶寶生活有了變化。
「沖天炮辮子、滿臉雀斑、像馬鈴薯的小鼻子、大嘴巴、一口白牙」皮皮的長相與一般兒童沒有差異,但打扮舉止卻讓成人看了皺眉頭,「皮皮的衣服都是自己縫的,她本來打算做一件藍色的衣服,可惜藍布不夠,因此又用紅布東補一塊、西補一塊。兩條腿上穿著一雙長襪,一隻棕色,一隻黑色。她腳上穿著一雙大黑鞋,比她的腳大了一倍。那雙鞋子是爸爸在南美洲買的,等她長大後就能合腳了。」簡單幾句關於服飾的描寫,已經讓讀者看出皮皮獨立生活、不受拘束的個性。
母親早逝,父親跑船,不代表獨居的皮皮是名缺乏「管教」的孩子,她有一套「自己的規矩」,比方說她能獨自料理家務、提醒自己該上床睡覺的時間,教訓欺負人的小男孩,也不屈服於威權壓力,雖然與刻板社會的要求不同,但皮皮仍是一名好孩子。而林格倫要做的,就是透過形象反差大的皮皮,扭轉一般大眾對兒童的刻板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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