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市在外資助陣之下,走勢日高,眼看去八千五百點的天塹只有寸步之遙,於是修廢證所稅聲音乃日益高亢,當馬總統也表示可以考慮時,此事應已成定局。
不過,從前財政部長劉憶如首發其端,其後國民黨立委橫加干預,弄出個牛頭馬尾的四不像,又添上一個八千五百點的神來之筆,顛躓難行的證所稅已注定失敗的命運。但由於單純的理想方案上已添加太多雜質,如今想修也益發困難。
最大的難題,就是立委版的證所稅一方面要對售出額達十億元的所謂大戶核實課稅,一方面則待股價指數達八千五百點時,要對一般散戶加徵0.02%的證交稅;前者固然會誘使大戶以各種方式避免達到課稅條件,後者更使股市人心惶惶,人人都不希望股價指數觸及此一引爆點而全體受害。
當初馬政府之所以復徵證所稅,就為了回應總統大選前社會大眾對公平正義的要求,證券交易所得稅既是資產利得中重要的一環,自應公平納稅。最初研議復徵時,最基本的著眼點亦在於如何有效掌握證券交易所得,並且與國際市場不致造成過大落差,以免干擾證券市場秩序。目前的核實課稅部分雖然門檻不斷放寬,大體上還保有此一精神。
然而自始至終,一直有人強調證交稅當初的設計已包含了部分證所稅在內,如今既然對某些大戶課證所稅,理當去除證交稅中相當於這一部分的額度。何況,就占九成的散戶而言,近年來絕大部分虧損,卻仍要在證交稅中繳納證券交易所得稅,何其不公不義。因此,復徵證所稅即應適度調降證交稅,立委版的八千五百點提高證交稅正是反其道而行。
證所稅復徵能否成功,關鍵在於九成的散戶投資人是否支持;如果新方案可以痛改前非,在核實課稅同時,將證交稅降低至少0.1%,不僅更符合公平正義精神,而且在散戶的歡呼擁戴之下,必能一戰成功,一舉消除高懸股市的陰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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