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萬觀光囚犯
申辦規定:來台觀光要檢附團員的身份證件與20萬元存款證明。
行程控管:每天晚上要點名,以及在各景點的突襲抽點制度。
報價限制:規定每位陸客來台">陸客來台報價不得低於每日80美元。
購物限制:現行規定購物行程一天不得超過一站。
車輛限制:規定遊覽車齡必須在7年以內,勢必增加業者成本。
兩岸包機直航與開放大陸觀光客來台這兩項新措施,可以說是馬政府上任後端給台灣人民的第一道大菜,其中開放陸客觀光又被認為是提振台灣經濟的強心針,業者預估這項政策將為台灣帶來每年六百億的商機。但是,有關陸客觀光的許多繁瑣規定,既不尊重觀光客的尊嚴,也未顧及到旅行業者與商家的營業利益,讓一項兩岸人民企望已久的政策可能成為一場惡夢。到時錢沒賺到,賠上台灣社會形象,還讓第一線辛苦服務的的旅行業者與商家罵到臭頭,恐怕會是制定規則的行政官僚們所想像不到的吧!
規定繁雜嚴苛惹閒話
目前主管大陸來台觀光的單位,除了行政院陸委會之外,還有內政部移民署與交通部觀光局。當然,國安局、調查局等負責安全的單位也有相應業務。已對外公佈的法規包括「大陸人民來台觀光許可辦法」等相關法令之外,還有一些屬於警政與安全系統內部制定的規定,直接由其各地分支機構來執行。
這些規定都是其他國家旅行團所沒有的,一直以來也沒出過什麼大問題,如此對待大陸觀光客,不是過度保護就是過度戒備,讓人懷疑制定規定的官僚們有沒有做過市場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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