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認定誰是天才是一種冒險的賭注。比如說,最近無意間在Listerverse網站看到的「十大天才」排行榜。從第一名到第十名的上榜者有:歌德、達文西、斯維登堡、萊布尼茲、彌爾、帕斯卡、維根斯坦、費雪、伽利略以及斯塔爾夫人。
如果把斯維登堡換成愛因斯坦呢?有些在世的名人或許也值得冠上這項殊榮,例如霍金。有幾位女性或許也能登上天才排行榜,例如居禮夫人或是莫里森。如果棋王費雪能冠上天才的稱號,那麼在藝術與科學領域之外的其他天才應該也要列入考量,例如拿破崙是軍事天才、曼德拉是政治天才、蓋茲是創業天才等。
這些問題與可能的答案都是茶餘飯後的熱門閒聊話題,正好顯示出我們對於智慧的起源和卓越的創造力所知甚少。人們在探討這項存在已久的議題時,總是想要釐清各領域的天才具備哪些共同點。我們對於天才的某些共同印象,包括遺傳因素、特別廣泛的興趣和有點心理變態等,都顯示出天才的頭腦有明顯的模式與傾向。
我們的最終目標,是想解釋一個卓越的思想家如何擁有他們改變世界所具備的洞察力。儘管這樣的突破性想法通常都是瞬間即逝,但是潛藏其下的機制似乎有條理。根據我協助發展出來的一項理論:天才會近乎盲目地廣泛搜尋問題的解答,會追根究底柢、並且在找到最佳答案之前反覆回溯思量。如果這個理論的結果確立,我們就能開始探究天才是否能夠經由後天培育,讓嶄新構想能夠不斷出現以造福世人。
何謂天才?
研究天才的第一道障礙,就是如何為天才下一個具有說服力的定義。「天才」(genius)這個辭彙本身可追溯到古羅馬神話:古羅馬神話裡的每位男性都有某一種守護天使,代表與生俱來的某項獨特才能,而每位女性則是受到婚姻女神的眷顧。直到文藝復興之後,天才一詞在應用上變得較為嚴謹,只有少數展現出天賦的人才能擁有這項稱號。例如哲學家康德就認為,天才是指能夠發展出原創成果且能成為典範的人。天才一詞原本並不具備科學意涵,直到19世紀末葉之後,心理學家才藉由兩種明確的方式來定義天才。
傑出的作品是確認天才的第一種方式,如同康德的做法。總體來說,這些成就通常能引發該領域其他專家以及世人的讚揚並競相仿效。毫無疑問,牛頓的《原理》、莎士比亞的《哈姆雷特》、托爾斯泰的《戰爭與和平》、米開朗基羅的西斯廷小堂壁畫以及貝多芬的第五號交響曲都屬於這一類的優秀作品。雖然這個定義能夠延伸到卓越的領導能力,例如軍事才能以及驚人的表現,包括一些國際西洋棋大師等,但大多數關於天才的科學研究仍著眼在科學或藝術方面的傑出創意,這篇文章也聚焦於此。
天才的第二種定義和20世紀前半葉出現的智力測驗相符。如果標準智力測驗的分數夠高,也就是在心理學家特曼(Lewis Terman)所提出的原始智力測驗中獲得140分以上、通常落在前1%者,就是所謂的天才。這兩種定義沒有什麼共同點,許多擁有超高智商的人並沒有創造出原創且能成為典範的作品。莎凡特(Marylyn vos Savant)就是其中一例,她曾是《金氏世界紀錄》認證現今仍存活之智商最高的人。她在週日報紙副刊中的專欄「向瑪麗蓮求教」並沒有在科學、藝術或是新聞工作上引發任何新風潮。許多傑出人士也沒有天才等級的智商。例如,榮獲諾貝爾物理學獎的電晶體共同發明者蕭克利(William Shockley),其智商就遠低於140。因此,卓越的成就似乎是較為有用的認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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