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確保民眾進出公共場所的安全,對於人潮眾多、逃生不易及封閉的室內營業場所,
政府強制規定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消費者的安全把關。
公共場所意外 造成嚴重傷亡
至於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費如何計算?陳嘉文分析,2007年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為13萬216件,保費則依據公共場所的危險性、企業規模等不同,採取自由費率,平均每年保費約1.5萬元。
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
漫長的暑假即將到來,許多青年朋友參與演唱會、園遊會、運動會等各種戶外活動的機會大增,值得注意的是,當民眾發生公共意外時,必須在「營業場所」的保障範圍內,才能申請理賠,且以主辦單位的申請區域為限,一旦民眾離開營業場所後產生的意外事故,例如走出大賣場外不慎滑跤,即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承保範圍內。
此外,李岳樺分析,「若意外發生的主因,與營業場所提供的服務沒有直接影響,也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的保障範圍內。」例如心臟病患者前往餐館用餐時,卻發生心臟衰竭的疾病事故,並非餐館造成的意外傷害,也不在理賠範圍內。
理賠應注意事項
萬一民眾在公共場所不慎發生意外時,第一時間內應儘速通知該店負責人,並收集相關的人證或物證,以確保自身權益,並向該店提出求償。陳嘉文指出,「因意外就醫的各種醫療單據或財務損失,其修護單據應保管妥當,做為求償的重要依據。」
如果消費者在公共場所發生意外事故時,可獲得多少理賠金?陳嘉文強調,公共意外責任險是依據「每一人身體傷亡」、「每一意外事故傷亡」、「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等項目,制定不同的理賠上限,若消費者因意外造成身體傷害或財務損失,則以「每一人身體傷亡」的保額為限,最高上限為200萬元。
至於企業主收到民眾的賠償申訴後,應儘速向保險公司提出理賠請求,才不會超過申請時效。
公共意外 醫療財物皆可理賠
現今消費者意識抬頭,如何維護自身權益?陳嘉文強調,「民眾可主動詢問店面是否已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或留意店面門口或櫃檯是否張貼投保標示,做為申請理賠求償的依據。」因此,任何公共場所發生的意外事故,究竟是業者或消費者的疏失,雙方都需要進一步的確認,才不會造成二次傷害。
發生公共意外 消費者權益有保障
KTV、MTV、卡拉OK、視聽歌唱業、歌廳、三溫暖、PUB、電影院、舞廳、夜總會、酒吧、特種咖啡茶室、理容院及綜合用途大樓等高危險性場所。
補習班、百貨公司、大型餐廳、旅館、保齡球館等供不特定對像使用且人口眾多的場所。
幼稚園、托兒所、老人安養院、醫院、遊藝場等供不特定對像使用且人口眾多之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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