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別躲!
台灣社會還沒失去耐心地那種程度,完全不給時間,馬上就要看到施政成果。大家要求的,是看到馬英九領頭帶隊真正動起來,用自己的積極幹勁讓行政院、讓國民黨皮繃緊些,別再陷在官僚泥沼裡公文拖沓講口號,也別再搞出一些違背公平正義價值的奇怪法案來,負責地承擔起總統制中的領導權力與領導責任吧!
雖然早早就喊出「完全執政、完全負責」做為競選口號,馬英九總統還是沒有真正理解人民藉由選票給予他的執政權力有多完全,因而連帶地執政責任又有多麼重大。
例如,馬顯然沒有認真思考,這種一面倒的選舉結果實際上給予了他實質的憲法操作權,也因此憲法體制上的問題、缺陷,就不再是他能拿來延宕或解消部分責任的藉口。
馬上任後總統製成形別辜負七百多萬堅強民意
現行的中華民國憲法大有問題,然而憲法之病,病在其太有彈性、太有解釋爭議空間,而不在於條文彼此矛盾扞格或僵化難行。憲法上規定的雙首長制最為明顯。行政院長對立法院負責,從這點上看,行政權的最高代表應該是行政院長。然而行政院長之上,另有普選產生的總統,而且行政院長由總統任命,又不需經立法院同意,看來在行政人事裁量上,總統才是最後拍板定案的人。
這種雙首長制,最怕碰到總統和立法院分屬不同政黨的狀況,同時要對總統和立法院負責的行政院長馬上變成照鏡子的豬八戒,裡外不是人。而且控制立法院的政黨祇能監督到行政院,監督不到行政更高層的總統,憲法反而還賦予總統協調五院的權責,立法院又成被協調的對象矮了一截,在立法與行政關係上,總統既是球員,也是裁判。
所以,總統與立法院分屬不同、競爭敵對政黨,必然引發無窮爭議,而且是從憲法內部設計缺陷、無法由憲法本身解決的爭議。這就是過去八年台灣政壇吵嚷不休的根本原因。吵了八年,在不修憲、無法修憲的情況下,大家祇能勉強從實務角度尋找解決之道,得到一個道理上的共識--這套憲法在總統與國會分離共治時,傾向內閣制;但如果總統與立法院屬同一政黨,那麼就轉而傾向總統制。
這些爭議,爭議論理後浮現的原則,馬總統應該清楚,依照這個共識主張,怎麼會有「第一線」、「第二線」的問題呢?馬總統自己取得七百多萬票的堅強民意付託,在國會國民黨又擁有壓倒性的四分之三席次,這明明就是百分之百「總統制」的格局條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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