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國內知名企業大統長基公司剛發生油品偽油事件,引爆至今,除喪失了廣大消費群眾對其產品之信任,也使得臺灣的食品安全再度被蒙上了一層黑心的陰影,已然賠上了國際信譽。回顧近期,國內食品安全問題事實上早已出現不少警訊,前陣子頗負盛名的胖達人烘焙麵包隱匿滲入人工香精之事實,食品大廠義美使用過期原料製作並大量生產商品,標榜天然有機的富麗有機糙米卻遭驗出含微量殺蟲劑,以及早先的毒澱粉、塑化劑事件造成民眾恐慌等,這些事件都尚還歷歷在目,多少黑心商品早已被消費者吞下肚,無良的廠商仍如地雷引爆般接二連三。難道這些企業管理高層未曾想過除了賠上商譽外,還必須付出鉅額的代價?
若是為追求企業永續經營的良善企業,無疑重視建立卓著的商譽,因為,一個好名聲的累積需要付出長期的經營與維護,然而一條負面的壞消息,卻能夠在極短時間內打擊企業,從原本的事業高峰瞬間墜落谷底,甚至兵敗山倒、一蹶不振,賠上了即是企業最寶貴的資產-商譽。
「商業商譽」與「會計商譽」定義不同,不宜誤用
英文的「Goodwill」有善意、友好之意,中文則翻譯為「商譽」。商業上的商譽,一般指的是信譽或聲譽、名譽,顧名思義是客戶願意與企業來往友好、善意的意願。市面上同質性商品品牌眾多,消費者何以偏好某一品牌,顯示該品牌在消費者心中的商譽價值。而此次大統偽油事件,其高層似因貪圖暴利,起了非善意的動因,破壞了客戶(消費者)願意與之往來的友好關係,造成消費者對其品牌的商譽價值盡失,即是大統在商業上的商譽損失。
若從會計專業角度,商譽的定義又全然不同。會計上指的商譽代表企業於事業合併中所取得、由其他資產所產生、無法個別辨認並單獨認列的未來經濟效益的資產。簡言之,公司將併購其他事業所支付的對價,減去所取得有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之公允價值後的餘額,即為商譽。商譽可以下面的數學公式表示:購買的商譽=支付總成本-(取得的有形及可個別辨認無形資產公允價值總額-承受的負債總額)。
舉例來說,A公司以現金100萬元的收購成本合併B公司,收購日B公司有形及可辨認無形資產之公允價值為120萬元、負債為30萬元。A公司支付之對價100萬元中即有90萬元(120萬-30萬=90萬)是取得B公司淨資產公允價值,而超過的10萬元,即為購買的商譽。商譽通常為正數,代表買方願意付出大於帳上之溢價(premium),對於購入資產懷抱著未來能夠創造價值的正面期待;惟少數時候也可能有負商譽的情況產生。
如此看來,商業上的商譽與會計上的商譽,雖然使用同樣的翻譯用詞,但其代表的意義卻大不相同,實際使用上不能貿然混為一用才是。
內部商譽不能認列入帳,能否主動揭露隱含價值
商譽能否在財務報表上認列與衡量?安永財務管理諮詢服務(股)公司執行副總經理徐士堅認為,會計上合併取得之商譽可以量化,並加以認列,因為商譽是價格「決定」的因素;反觀商業的商譽,由於涵蓋內容過於廣泛且無客觀有效的評估機制,例如企業管理者道德程度的高低,可能只是價格「影響」的因素,較難尋求合理數據量化與認列。相較之下,商業的商譽比較停留在質化的形態,或許在企業長期營運之後,假以時日得以反映於損益表之獲利或虧損。其實單就財務數字面向,安侯國際財務顧問(股)公司副總經理朱源科認為,胖達人香精事件所產生業者的商譽損失,是可以從事件發生前與後的來客數、銷售金額、退貨數量等資訊,估算其可能的營業損失,不過終究亦無法反映至資產負債表。
會計上商譽之取得可分為外購之商譽與內部產生(或自行發展)之商譽。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及我國財務會計準則(ROC GAAP)一致規定,僅「購入的商譽」可以認列為資產,「內部產生之商譽」不能認列為資產。由於商譽具有無法單獨與企業分離的特性,通常必須連同企業一併購買,因此現行得以列入資產負債表認列的商譽,是指企業合併取得之外購商譽而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