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在美國的電視媒體有一陣騷動和辯論,是一位62歲的著名大學校長辭職,只因為要守住承諾去照顧逐漸失智的夫人。校方為學校的發展勸他不必辭,並願意指派人來協助照顧她,然而校長說結婚近40年,都是她全心照顧我和我們的家,在婚約上我也曾承諾要終身照顧她,我就應該守住承諾,在她的餘年來照顧她。這件事引起了許多人從正、反雙方角度在電視及報刊上熱烈地討論了一陣子。
圖片提供/大家健康雜誌
2010年,另外一位守信的老師,犧牲了自己美好的前途與好的居住環境,為了陪太太去照顧逐漸失智的岳母,而搬到岳母住的小鎮,好方便就近照顧她。當他需要為這個老人(岳母)換衣服、洗澡或餵食時,他真不知道如何來控制自己的怒氣和不願,「尤其是她從來也不曾為我做過任何的事!」經過了一番掙扎和學習,他順服了、想通了而寫了一本書「Loving your parents when they can no longer love you!」中文譯成「換我照顧您」,由宇宙光全人關懷機構出版,是給一般人最好的入門參考書。
臺灣的社會快速老化,比歐美、日本都快,但我們的老人社會福利和立法卻永遠趕不上長期照顧年長者的需求。長照法還在立法院討論的階段,更談不上長照保險法的設置。因此我們的年長者,一旦跌倒失能或是逐漸失智,照顧的責任會完全依賴子女來負責,沒有子女的,只好自求多福!
還好目前在臺灣負責照顧老年人的中年人都經過五倫的教育,也記得小時候曾對替我們洗澡的父母親承諾說:「你們老了的時候,我會孝順你、照顧你!」但是接下去的下一代,是新新人類或是草莓族,就沒有這個反哺報恩或孝敬父母的倫理觀念了,到那時,解決的方法就要依賴像日本或北歐的老人長期照顧社福機構的設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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