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投資人所理解的外匯商品,一般都是指美元、歐元、日幣、澳幣、人民幣與南非幣等外幣現鈔或存款。但由於全球性的低利率環境,致使外幣存款利率長期位於低檔,在投資人提高報酬的期盼下,許多匯率衍生性商品於是應運而生。匯率衍生性商品對許多公司來說是為避險之目的,當然,亦有不少為投機的目的。投資工具本身無好壞之別,只有瞭解之後,評估適不適合自身財務規劃的問題,機會與風險一直都是並存的。本文將介紹在銀行端常見的外匯商品,包括遠期外匯契約與外匯組合式商品,及其應用的範例。
遠期外匯契約 主要為避險目的
遠期外匯契約,係指銀行與客戶約定於未來某日,依約定之匯率(遠期匯率)買/賣一定金額之外匯,屆時銀行與客戶皆有義務按此匯率交割,又有簡稱為「預購」或「預售」的說法。遠期外匯價格計算如下:
遠期外匯價格=即期匯率+換匯點數
?即期匯率:依銀行牌告匯率買進外幣,有現鈔與存款、大額與小額的差別。大額外幣存款的匯率會與路透社系統的報價比較接近,價差大小與銀行成本高低有關。
? 換匯點數:理論上是指兩種幣別利率差,但當天交易遠期外匯的實際供需會影響換匯點數高低。換匯點數=即期匯率 ×(臺幣利率-美元利率)× 期間/360(利率平價理論)。
假設美元兌換新臺幣的即期匯率是1:29.410(銀行客戶賣出美元之匯價),手機大廠H公司1個月內有1億美元貨款收入,因擔心新臺幣升值將吃掉收益,遂向銀行「預售」外匯1億美元,遠期外匯價格是29.381。到期後,H公司必須用1億美元向銀行換取29.381億元新臺幣。此時H公司避掉了1億美元收入因新臺幣升值所產生的匯兌風險,但也喪失了新臺幣可能貶值的好處。反之,如果是進口商未來需要支付外幣貨款,可以用「預購」方式避掉匯兌風險。目前遠期外匯契約只開放公司戶承作,需要提供進出口單據等文件,且須以本金交割,主要為提供避險之需求。
另有無本金交割遠期外匯(NDF),顧名思義即不需以本金交割,且不須提供進出口單據等文件;本金僅用於計算損益,用匯差淨額交割,但須向銀行申請授信額度始可交易。由於NDF資金壓力較小,又不須提供進出口單據等文件,因此,被使用於投機交易的成分較高。
外匯組合式商品
外匯組合式商品係指投資人就其銀行存款,投資於連結匯率選擇權之衍生性金融商品,以期能提升其存款之收益或潛在收益。所謂「組合式商品」係指兩種以上不同的金融工具混合成的金融商品,又稱為「結構式商品」。以下以保本型及不保本型為分類進行介紹。
1. 保本型:
此類外匯商品保障本金,但不保障報酬率,若方向正確,則報酬率高(連結買入選擇權)。所謂「保本」是指發行機構在不違約下,承諾產品到期時,歸還100%的投資本金,亦有條件設計為歸還投資本金低於100%的比率,目的通常是為了增加與連結標的的參與程度,一旦投資方向正確時,報酬率可以拉得更高。惟發行機構若發生信用風險,保本的前提當然就不存在了。
範例一:人民幣
假設投資人以10萬人民幣的外幣存款,承作一年期之「外匯組合式商品」,以存款利息買進一外匯選擇權,連結美元兌換人民幣匯價,比價匯率5.60,主要看好人民幣升值趨勢,可能的收益率為5%。以美元兌人民幣即期匯價為1:6.10,人民幣一年期定存利率2.1%為例:
?情況1:一年後到期評價時,美元兌人民幣即期匯價為1:5.95,高於比價匯率5.60,則投資人僅保有10萬人民幣存款,所得到的收益為零。風險就是沒有報酬,但本金還在。
?情況2:一年後到期評價時,美元兌人民幣即期匯價是1:5.55,低於比價匯率5.60,則投資人除擁有原來的10萬人民幣存款外,所得到的收益是5000元人民幣(100,000 × 0.05=5000)。對原本就看好人民幣升值的投資人而言,此類商品實現原先預期的想法,增加了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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