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經濟商機正夯,日前雙11光棍節據大陸網購業者統計,單日創造了350億人民幣的高銷售業績,來自港澳臺及海外的交易額約為2.2億人民幣,尤其臺灣相較去年更成長了189%的幅度。隨著智慧型手機、平板電腦的普及化,行動支付和網路購物的商機越發值得重視。
臺灣電子商務產值根據資策會的資料統計,去(2012)年高達6,000億元,較前(2011)年成長逾15%;而主計總處最新的工商普查顯示,國內零售業5年來實體店面單位減少3.53%,透過網路通路銷售的廠商則有1.9倍的成長;另,整體零售管道銷售營業額成長4.13%,實體店面僅增加2.1%,網路通路卻增加203.76%,顯見國人消費習慣正加速改變中。
過去我們可能難以想像網路商機的力量,但隨著科技的進步與國人消費習慣的改變,越來越多人習慣使用網路購物平臺,不僅方便且容易比價不怕吃虧,四通八達的網際網路什麼都有,讓你不出門,動動手指就能買進天下物,從奇摩拍賣的「什麼都賣,什麼都不奇怪」;到近年大陸崛起的淘寶網,有媒體更以「黑船入港」來形容對岸龐大電子商務對臺灣的衝擊,粗估去年淘寶對臺銷售額高達500億新臺幣,不僅消費者透過網購撿便宜,估計全臺有1/4商家(含實體及網路賣家)都跟淘寶網批貨,甚至使用境外網站經營網路拍賣…,在在均顯示出網路通路浪潮銳不可檔!
化繁為簡、享受即時 第三方支付放大宅經濟
為迎接這股銳不可檔的電子商務發展浪潮,在臺灣,第三方支付經營的合法與迫切性議題再度浮上檯面。何謂第三方支付?是指由第三方支付機構搭建一個公用平臺,提供網路支付、電話支付與手機簡訊支付等支付方式,為商家、銀行、消費者服務,可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促使交易順利進行,在交易有爭議時,也有一定的協調機制,確保雙方的退換貨及款項保留。
為什麼有第三方支付存在的必要?不同於實體店面的銀貨兩訖,電子商務的崛起相對的也產生許多交易紛爭,最常見的情形是貨物品質由網路上獲取的有限,消費者認為收到的貨物不符所需,但賣方也不願意退還款項,形成買賣爭議,當有了第三方支付這樣的中介機構居中協調,提供交易平臺及對交易雙方進行約束和監督,促使交易順利進行,在交易出現歧見時,也有一定的協調機制,確保雙方的退換貨及款項保留,一般網購爭議情形都層出不窮、需要協調機構,更遑論現今崛起的「跨境網路買賣」,更加深國內需要第三方支付平臺的迫切性。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副總經理萬幼筠認為,學理上廣義的第三方支付型態早已存在於臺灣經濟活動中,像是可用於7-11消費的icash儲值卡、搭乘捷運及小額支付的悠遊卡,都是以電子票證呈現的第三方支付工具,適用《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而臺灣早期投入網路第三方支付與代收代付服務的主要業者則有紅陽科技、藍新科技與綠界,三家公司並稱紅藍綠,為銀行和特約商店間的中介機構,提供資訊交換業務,無買賣行為,僅代為收費,但卻一直處在法源模糊地帶,電子商務支付服務管理專法的催生實有其必要性。
相較於國外第三方支付發展成熟(像是美國的PayPal、大陸的支付寶等),其優勢為輸入資料簡易,快速又即時,支付工具方便性足,平臺安全性高,規模迅速成長,獲得消費者青睞且信任。現階段臺灣要邁開步伐的第三方支付,就是具備專法規範經營網路代收付兼儲值業務,使用者能夠將日常的消費,用儲值的方式,在網路上使用信用卡或轉帳的方式儲值,然後每次消費能直接扣款,將多次簡化為批次,除能跨越國界的鴻溝,更有促進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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