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中,「自由經濟示範區規劃方案」歷經一位經濟部長、兩位經建會主委,終於出爐,要拚年底前行政院會通過,送立院審查;一切順遂,明年七月即可正式上路。
馬政府歷經三年的折騰,總算拿出一點東西擺在國人面前,沒有完全繳出白卷,也差堪告慰了。不過,不管其內容是否充實、架構是否完整、可行性多高,都必須認真地回答一個嚴肅的問題:設此六海一空一園區的自由經濟示範區,其目的何在?
當然,要藉此將台灣打造成自由經濟島;但什麼是自由經濟島?為什麼要變成自由經濟島?變成之後又如何?更具體的說法是,要藉此創造台灣加入TPP與RCEP的條件,因而這只是中長期轉型方案,不是短期促進經濟措施。同時,方案中特別標明,台商海外股利或盈餘在示範區投資可免營所稅,顯然爭取台商投資也是重要目的之一。
但如此崇高偉大的目的,不管幾海幾空,加在一起不過十餘平方公里的彈丸之地,承擔得起如此繁重的任務?何況其實體區內,種種優惠、開放措施,七折八扣,剩下寥寥無幾有如雞肋一般的東西,就想換取無比偉大豐厚的代價,跟之前拿出二十一億要振興經濟的方案,簡直如出一轍。如果區區這一點付出真能換來「自由經濟島」、TPP、RCEP及台商鮭魚返鄉,又將締造另一項睥睨全球各國的台灣經濟奇蹟。
諺云,「七年之病,不能求三年之艾」;台灣經濟病情格外嚴重,拿這樣一點小玩意搪塞唬弄,不僅是緣木求魚,更要自棄寶貴時機。
從過去到現在,我只堅持一句話:自由經濟示範區就該是原汁原味的新加坡搬來台灣海峽。只有這樣才會發揮最高的競爭力,得到國外投資者與經營者的青睞,台商才會成千上萬爭相投資設廠。除此之外都是掩耳盜鈴的兒戲,終將徒勞無功。
因此,馬政府不如高抬貴手,讓各地方自行設計特區架構,各顯神通,百駒齊發,看誰擅勝場。果然如此,長短期的目標可一舉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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