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台灣的企業頻頻發生在食物中摻雜不法物質,在河川中偷排污染廢水等違法失德造成社會大眾驚恐乃至深受其害的事件,許多有心人都想方設法要亡羊補牢,期望引導企業走向正途,至少儘量不做傷天害理之事。
有立委即積極推動增修公司法,強制公開發行股票公司每年提撥三年平均淨利的二%或前一年營業額的千分之一,用以編製社會責任報告,公布於指定網站供大眾與投資者參考;目前草案已經一讀,頗有可能審查通過。
立委痌瘝在抱的用心,頗可肯定,讓大眾取得更多資訊,應該也能引導企業對相關事項給予較多的關注;但是否即能令企業不再為牟私利而傷害其衣食父母,乃至進一步善盡社會責任成為社會所期待的企業,則頗可質疑。
從資本主義自西方引進,我們的企業經營者即完全遵循其基本經營理念:企業以追求獲利為天職,其他一切都可置之度外。因而從西方到東方,企業污染環境、破壞生態、剝削勞工、產品中摻雜各種化學物質等等,即司空見慣、層出不窮,導致地球的壽命不斷縮短、人類的生存空間持續惡化;結果科技文明愈發達,人類的生活愈不快樂、愈飽受威脅。
因此,強制企業從其獲利中拿一部分編製相關報告,若果能將種種危害徹底杜絕,對每一個社會成員都是天大的福音。但,果能如此嗎?
編製社會責任報告,在今天這個高度重視表面數字,又有絕佳粉飾工夫的社會,用不了那麼多錢,一篇篇洋洋灑灑、大義凜然、讀之令人動容的報告即可公諸網站。但金玉其外,其中的敗絮幾人看得出來?而且那些冠冕堂皇的陳述,有多少屬實又靠誰來查證?
更要緊的是,許多看起來令人肅然起敬的企業,其經營者的起心動念深藏不露,只有運氣不佳偶然被人抓到罪證時才揭穿美麗的假面具。這又豈是社會責任報告所能為力?其心可嘉的立委們,請跳過這些表面文章,用心找出真正能夠汰惡揚善的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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