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失戀了,情緒惡劣,過了好幾個月仍然無法恢復正常生活。她要求自己一定要在一個月內好轉,可是她做不到。愈做不到,她的情緒就愈壞。
「我讀了很多談論『愛自己』的書。我愛自己,所以不能讓自己這樣活在痛苦中。我必須立刻停止痛苦,過積極的生活!」 她懊悔曾經跟不珍惜自己的男人交往,恨自己被甜蜜與浪漫打動,無法接受「已經同居卻不被娶回家」的羞辱。憤恨與痛苦纏繞著、壓迫著,讓她透不過氣。
她的傾訴充滿尖銳的貶低與攻擊,被貶低與攻擊的對象不是別人,全是她自己。受傷之後,她不敢嘗試也不願再愛那個追隨直覺的自己。即使她清楚地知道,當初愛上那個男人就是為了擺脫慣性的無趣與規矩,如今被視為失敗的結局,使她迫不急待地想切割那個愛好自由的、活潑的自己。羞辱感像是即將流竄全身的細菌,彷彿為了保命,不得不截肢的病患一般。
每當有人勸她停止責怪自己,她會用更嚴厲地語詞,彷彿要說服別人,那個追隨愛情的「她」太危險,不撲滅不行。
陪伴她時,只能想辦法一起咀嚼大量的懷疑和憤怒,有時那些尖銳也會劃傷陪伴的人,例如,她常說:「你勸我接納自己,你說被拒婚不是羞辱,你說戀愛中自發的性行為並不會貶低我作為女人的價值,你的想法跟我不同。那你一定覺得我很愚蠢,你跟我男朋友一樣覺得我不好。」但如果順著她的想法,她只會更慌張:「果然!你也認為我被蹧蹋完了!我沒望了!」有些人就閉嘴了。
堅持繼續陪伴她的人,必須找出既非同意又非駁斥的一個立足點。 那是一個能體會矛盾並且涵容整體的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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