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十年前(2004年)的6月中旬,掛牌四年多的新上市公司博達(2398)葉姓負責人突然發布重大訊息聲稱公司財務困難申請重整,後來確定是財報作假,此舉揭開了後續多家財報不實並掏空資產的違法公司。經過十年,美商格勞克斯(Glaucus)機構在今(2014)年4月24日起連續三次發布F-再生公司(1337)財報不實訊息,造成再生公司股價大跌,不過主管機關和臺灣證券交易所卻積極作為,除了派員跨海到公司實證查核表達公司帳務允當外,主管機關還依法控告格勞克斯機構。
到底這家美商機構認為F-再生公司財報不實有理,還是主管機關力挺有理,本文謹就目前第一上市公司(即F股)財報問題,從財務面和非財務面進行定性分析,期能稍解大家疑惑。其中案例分析分兩大項,一是統計F股(即境外上市公司統稱第一上市股)截止2013年底掛牌35家上市公司相關財務和股價資訊,對比同期間本土股(即境內申請掛牌的公司)35家新掛牌上市公司,分析這兩大類掛牌公司的質量差異;另一則是運用財務和非財務資訊檢驗F-再生公司的安全性。
從財報看三種危機類型公司
公司賺錢確實很重要,但比賺錢還重要的是公司的安全性,安全性代表營運風險相對低,具投資價值,及能夠永續經營。如果財報中的綜合損益表(P/L)是表彰企業獲利能力指標,那毫無疑問資產負債表(B/S)即是安全性指標,一個是流量指標,另一則是存量指標,再通過現金流量表(C/F)的連結互動即構成財報金三角的攻防系統。若將財報金三角進行問題公司的檢驗,那麼B/S的重要性又更形凸顯,通常從問題公司到危機下市公司基本上可分為三種層次,其一是「獲利性衰退型」公司,因營運持續虧損造成財務困境,這可在股東權益項下的累積盈虧找到因子;其二是「流動性停滯型」,則是因融資過度無力償債引起的財務危機,這可在負債項下發現;其三是「安全性破壞型」,因財報不實或掏空資產造成的財務危機,這些破壞元素可從資產項下找到。在這三類危機公司中最為惡質危機公司就是第三型的破壞型公司,因為它牽涉董監經理人的誠信經營問題,這種來者不善的缺德老闆讓市場人士防不勝防,因此在法規懲處也給予刑事和民事的最嚴厲處罰。
非財務資訊的偏差行為是防弊領先指標
財報是否作假?帳務是否不實?其實掛牌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和財會主管此三種人士最為清楚,因為他們都要在財務報表上簽章。如果作假還敢瀟灑簽章,這中間最大的動機無非是股價誘因和融資效應,一個是可以為自身持股創造財富,另一則是取信金融機構讓公司殘活。如果掛牌公司老闆真要做假財報一定會從資產項目下手,因為資產才有價值,所以談企業的經營管理,從財務觀點言之,即是公司的資產管理,尤其最容易引起作奸犯科的三大資產-「應收帳款、存貨、長期股權投資」。
由於破壞型的危機公司存在財報不實問題,帳務美化效果常常誤導外部人(若只專注損益表績效),所以在偵測危機路徑上應該輔以非財務資訊,這些非財務資訊是董監經理人日常經營行為的反射,若操作過當即會形成偏差行為,通常它們領先財報數據,可以被認定是檢查問題公司的領先指標及預警訊號。例如,一家公司的董監大股東不斷出售減持股份(如博達公司),董監事高持股但股票質押比率高到讓人懷疑(如力霸集團),或長期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突然終止公司的審計服務(如歌林公司)等。基本上,非財務資訊可以歸納為四大類。
在這必須強調非財務資訊因無法量化為數據屬形而上之運用,能否發揮一葉知秋的效用還要視個人的專業能力,若能搭配財務資訊進行交叉評估更有一針見血效果。另外也特別說明對於財報造假公司,財務資訊偵測有它的神聖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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