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從事第一份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時發生的故事。我當時任職的公司位在新竹科學園區,公司的主要營業項目是設計與製造電腦周邊設備。有一段時間,公司有兩位線上作業員,每天下了班以後會在新竹光復路上當起檳榔西施。這故事最有趣的地方是,她們會穿著「晚上上班的制服」來我們公司工作,但這是個很大的問題嗎?好像是、但也不是。在生產線上工作時,線上作業員需要在便服之外罩一件白色外袍,所以工作時大家的服裝都是一樣的,感覺起來沒有什麼不妥的地方;但一到中午用餐時間,大家在員工餐廳裡就難免議論紛紛。我的直屬主管,也就是公司的人力資源主管,有一天終於忍無可忍,跑去指責那兩位同仁的不當穿著,過了沒多久她們就離職了。我們都開玩笑說,要論起薪水,也許她們在我們這裡的工作才是兼差打工。
勞動市場上每隔一陣子就會被拿出來批評一番的議題,大概就屬台灣的「低薪」問題。無論是討論台灣年輕人流行到澳洲當台勞、台灣勞工的薪資比不上韓國、或是台灣的薪資停滯已經變成亞洲某些國家的負面教材……。總之,台灣的薪資成長停滯甚至倒退,已經變成了一個不得不重視的問題。
我沒有打算要在此對這個議題發表意見,因為這牽涉到的層面既多且廣。但我有一天搭公車時聽到一個廣播節目的廣告,用「老闆不加薪、自己替自己加薪」做為號召,鼓勵廣大上班族利用下班時間兼差打工,替自己多賺一份薪水。
究竟,利用自己下班或休假的空檔多兼一份差事,讓自己可以多賺一些錢,是不是一件對的事情呢?
成功人士都專注在一件事情上
綜觀我想得起來的幾個案例,台灣有為數不少的公司都在人事規章制度中明文規定「員工不得在外兼差」;不過勞工主管機關可不這樣認為,因為「員工下了班以後的行為是員工的個人自由,公司無權干涉」。員工領公司的薪水,應該在上班時間全力以赴,將專業和心力放在工作上,並如期完成公司交付的任務。但下了班以後,就是員工的自由時間,如果一個員工打算在下班以後和三五好友去吃飯看電影唱KTV,那其實和公司沒有關係。同理,如果員工打算在下了班以後去開計程車、速食店打工,自然也不需要經過公司的同意。
但就算是這麼說好了,我也不會鼓勵員工在下了班以後,漫無目標地打工兼差。
觀察一下在企業身居要職的高階主管,有哪一個人在年輕的時候一個人打好幾份工,然後一路升遷到現在的職位上?我相信比例一定很低。因為在絕大多數的情況下,一個人在上班的時候盡心盡力、甚至在下班的時候還會不時思索該怎麼樣讓自己的工作績效更好,比較容易在職場上脫穎而出。也許這是互為因果的事情,但我自己的觀察大概是,那些在企業身居要職的主管當然不需要在下班後還兼差打工,但很多時候在下班後還兼差打工的人,確實有可能在升遷的路上遭逢較大阻力。
所以,如果你要兼差打工,而且你還有選擇,我覺得應該要考慮的其中一個關鍵問題是,兼差打工對你有沒有財務以外的正面效益?以及你原本的工作會不會因此造成傷害?
員工照過來:評估效益最重要
我前一陣子在健身中心運動時認識一位教拳擊有氧的教練,休息的時候我就和他閒聊起來,他說他很年輕的時候確實是健身教練,但認為自己不可能一直從事這份工作到退休(也許是他的個人意見啦,沒有對任何職業不敬的意思),所以他選擇轉換跑道到企業裡當上班族,但一個星期有2天會在下班後到健身中心教課,他笑著跟我說:「反正自己也需要運動一下,順便賺點外快。」
又或者是我有一個朋友,白天的時候擔任朝九晚六的MIS工程師,但他下班以後和幾個朋友合組了一個很小的研發團隊,自己摸索、開發手機APP軟體,因為他認為這是科技發展的最新趨勢,希望自己可以累積一些實務經驗,並於未來轉職成為手機應用程式設計師。
關於後者,我想談的是,你總不會希望自己白天幫A公司寫程式、晚上幫競爭對手B公司寫程式,這就算沒有兼差的問題,也會有其他道德或法律上的問題。如果你只是希望多賺一點錢,也許這樣做最迅速容易,但是也很有可能從此把你的職涯給整個搞砸。又或者是沒有那麼複雜,你只是在下班以後去做一些需要勞力的工作,比方說開計程車或是在便利商店的夜班工作,與競業禁止之類具有爭議的情況都沒有關係。但即便如此,你也需要問你自己,會不會因為這份額外的薪水,造成你的精神或體力不支,反而對你白天的工作產生了負面影響。
員工需要在下班以後去打工兼差,大多數恐怕是出自於不得已,為了解決經濟上的困難而不得不這麼做。也因此,應該只有少數人會希望自己一直持續維持擁有2份以上工作的生活。既然這樣,你的兼差選擇最好是可以累積自己的專業實力、或者是可以提供一些其他的附加價值(健康、人脈、人生閱歷……),要不然最起碼,你不會因為兼差打工而連本來的工作都不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