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鐵公司財務改善計畫日前終於出爐,根據已曝光的版本,高鐵將承諾普通股減資六成、約三九○億元,並分兩次增資三百億元,交通部則以延長高鐵營運特許期四十年,即從現行的三十五年延長到七十五年,並要求高鐵調降票價,做為交換。
這對累積虧損已達五二二億元的高鐵,可謂鬆了一口氣,但是,這個方案背後,藏著什麼沒有說出的眉眉角角?
延長特許大戲三部曲
政府要一口氣幫高鐵延長特許期四十年,該如何說服社會大眾及立法院接受此一方案?其做法大致分成三部曲──首先是丟出誘餌,「收買人心」;其次是找「代罪羔羊」,承擔高鐵虧損的責任;清理戰場後,緊接著重頭戲才會登場──找「救世主」,注資高鐵,讓高鐵重生。
循著這三部曲,外界可以看到,高鐵財改方案出爐後,政府即不斷在高鐵調降票價這件事情上著墨、打轉,表示會要求高鐵將利益回饋給消費者;未來更將辦理股票上市,要讓社會大眾參與投資,分享特許期延長的改善成果。這些動作都是在向人民「買票」。
至於誰該承擔高鐵財務黑洞的所有責任呢?根據新出爐的方案,高鐵五大原始股東──長榮、富邦、東元、大陸工程、太平洋電線電纜,除了面臨普通股被減資的虧損,兩波增資也都將被排除在外,未來原始股東將僅為單純的投資人之一,「苦主」已經呼之而出。
二○○九年九月,時任交通部長的毛治國親自開了口,以殷琪辭去高鐵董事長的職位,換取馬政府協助解決高鐵的財務問題。為何馬政府非要殷琪下台不可,才願意出手救高鐵,是因為殷琪是馬政府眼中挺綠的「頭號戰犯」?一般人認知的答案,恐怕是如此。如今新財改方案出爐,原始股東被「褫奪公權」,排除在參與高鐵的經營權之外,並不令人意外。
面對一個號稱史上最大的BOT案,為何會弄到瀕臨破產的邊緣?原因不外乎營收與預期的落差太大,無法因應折舊攤提的壓力,以致造成巨額的累積虧損;這個結果,是不是該全部歸責於原始股東,還有得吵。事實上,多年來高鐵公司即不斷向政府提出三件不可抗力及除外情事案──包括法定優待票短收差額補貼案、國內外經濟發生重大變動案、興建期發生九二一地震等案,力主政府應透過合約機制適當補償,或進行合約修改。
誰是延長特許受益「特定人」?
包括,當初招標過程中,政府提供給業者的運量評估,後來證明不到原來預估的一半,高鐵公司自行評估,到三三年為止,所造成的短收金額高達二兆六千億元~三兆五千億元區間;再者,九二一地震衍生一連串對高鐵工程規範及營運的影響,包括工程成本影響四六○億元,營運損失影響八八○億元;另外,優待票對高鐵已造成超過一百億元的差額,卻找不到政府相關單位編列預算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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