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六日台灣知名品牌德昌豆乾的產品,爆出含有致癌物二甲基黃,後續波及的品牌及問題產品多達數十種,引起社會恐慌。在台檢驗合格出口的產品,到了香港被揪出是黑心食品,各界無不同聲撻伐:「真是丟臉丟到國外去了!」
對此,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潘志寬滿腹委屈地表示:「香港也沒將二甲基黃列為常規檢驗項目,否則,我們出口那麼多次,怎麼偏偏只有這次被查出來?」
但對照香港食安中心,以及國內擁有多年食品稽查及檢驗經驗的官員及學者的說法,我們發現台灣現行食品安全稽核制度上「要命的三大漏洞」。
漏洞一:
考古題式檢驗讓商人鑽漏洞
香港食安中心發言人方先生表示,「二甲基黃是香港定期常態檢驗的項目」,不僅如此,由於香港的食品全仰賴進口,只要是世界各國曾發現過的違規添加物,都會列為常態檢驗項目,甚至盡可能全面抽驗。
反觀台灣,查驗時只檢驗幾個固定測項。以豆製品為例,政府正面表列以外的禁用物質數百種,衛生單位常規卻只驗過氧化氫、苯甲酸、甲醛等防腐劑以及皂黃等染色劑,而二甲基黃雖被禁用,卻很少查驗。為何如此?官方理由不外乎人力不足。立委田秋堇對於衛福部這種只驗「考古題」的制式檢驗頗不以為然,「這好比想超速的人都知道高速公路哪裡有測速器,想要犯規的人,一定會選擇不常查緝的部分。」
事實上,除了本來禁止就該全面檢驗之外,添加物的技術日新月異,食安單位也該與時俱進。而台灣師範大學化學系教授吳家誠指出,食品科學日新月異,黑心商人研發出的添加物更是族繁不及備載,香港政府為食安把關,產、官、學、研聯合對世界各國的食品添加技術戮力情蒐,往往能掌握最新的化學添加物,進而及時遏止黑心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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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洞二:
不知舉一反三 輕忽陳年毒物
除了檢驗項目的「網」撒得不夠密,檢驗時不夠靈活亦是一大問題。拿這次的毒豆乾事件為例,衛福部解釋,當初沒把二甲基黃列入常規檢驗項目,是因為過去沒有先例。但彰化縣衛生局局長葉彥伯則看法不同:「二甲基黃就是大家熟知的『奶油黃』,早在日據時代就常被拿來染黃其他食品了,即使沒在豆乾出現過,也要注意風險!」而香港食安中心也表示,既然曾染過其他食品,檢驗時就要舉一反三,設想可能的風險。「人家就是抱持著最高的懷疑態度在查緝,我們的官員就是懶惰!」田秋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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