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軟體運動緣起於一九八○年代的美國,為反對當時軟體程式開始大量商業化,將原先開放程式碼且可以被更改與分享的軟體,轉為封閉軟體。自由軟體強調「公共版權」(Copyleft),重點在保障分享,要排除任何阻礙知識免費傳播與分享的人為障礙,並鼓勵眾人以無私無我的態度參與集體知識創作。
「自由軟體」和「商業專利軟體」最大的不同是:自由取得、自由使用、自由複製、自由研究改良和自由散播。「商業專利軟體」則是非自由軟體,或稱為私有軟體、封閉軟體。自由軟體運動緣起於一九八○年代的美國,為反對當時軟體程式開始大量商業化,將原先開放程式碼且可以被更改與分享的軟體,轉為封閉軟體。
自由軟體強調的是「自由」,主張軟體不可以被封鎖,所以商業行為是可以被允許的,朝陽科技大學副教授洪朝貴說:「免費是自由軟體常見的副作用,但不是必然的。」軟體不應該都被綁死在一個平台上,應該在各作業系統間都可以通用。
洪朝貴說,自由軟體有很多很好、很有趣的應用,祇是一般人受微軟中毒太深,都不知道自由軟體的好處。而因為沒有微軟以外的替代方案,所以無法與微軟談判,完全讓微軟予取予求。我們因為被軟體商綁架,因此每更新一次,就要重新購買、重新學習一次新的系統,不但是不正義,而且還是金錢與社會資源的浪費,非常不環保。
強調公共版權 保障知識傳播
自由軟體並非沒有版權,祇是版權屬於創作者,自由軟體強調「公共版權」(Copyleft),重點在保障分享,要排除任何阻礙知識免費傳播與分享的人為障礙,並鼓勵眾人以無私無我的態度參與集體知識創作。智慧財產權反對非法拷貝的同時,也必須指出有合法拷貝這件事,否則所謂的保護智財權,不過祇是商業營利的觀點,不符合社會正義。
因為自由軟體的開放特性,吸引了全世界的技術高手在網路上組成社群加入研發,因此每一個自由軟體的背後都是一群人的心血的累積,大部分都靠眾志成城的分享與合作。由於自由軟體開放原始碼,因此使用者在使用上發現了問題或其他應用方式,便可以修改程式碼,並分享給所有的使用者,使得自由軟體得以不斷的進步和發展。
十年前開始的Linux中文延伸套件計畫 (Chinese GNU/Linux Extensions,CLE)就是很典型而成功的例子。台灣地區知名的自由軟體開發人與提倡者黃志偉,自十多年前接觸到Linux後,發現Linux是一套很棒的作業系統,但因為沒有支援中文,使得在華文地區推廣的範圍有限。因此,黃志偉加入了CLE計畫,鑽研Linux中文化技術與自由軟體中文化,並在後續幾年擔負起整個計畫的協調任務。
黃志偉在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的想法下,與許多自由軟體熱愛者自發性的共同參與及努力,直接改進Linux,促使了Linux國際化與本土化設計的風潮,解決了多語系支援問題,讓Linux更能進入非英語系國家和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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