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剛慶祝完我們的第1個結婚週年,不過我們其實已經交往了近10年,照理說我應該能自在地說出我和她的關係,但每次別人問起我們是親姊妹還是朋友時?我們會焦慮地交換一下眼神,然後才連忙回說:「不是!」每個人對同性戀的看法不盡相同,我們無法預測別人是用什麼心態面對,於是後來也就懶得解釋。
雖然不是每天,但是大家對我們私生活的好奇,卻像是家常便飯。女生注意到我手上的婚戒時,會直接稱讚我老公有好品味;醫生問我,老公是不是也像我一樣高;和朋友及朋友的同事聚會時,總免不了談論到「妳的工作是什麼?住哪裡?項鍊好美,在哪裡買的?」這些話題,如果不告訴他們「我是作家、住在曼哈頓、項鍊是我老婆的」,好像又說不過去。
沒有人願意承認,但是當大家知道我有老婆時,眼神會變得不太一樣。每次告知性向後,大家都會忍不住追問:「女同志會接吻嗎?女同志喜歡喝什麼酒?」等等問題,連和朋友的私人聚會,最後都好像變成了表演藝術的場子。這種被大家盯著看的感覺讓我很緊繃,我青少年時期種下的不安全感也隱隱作祟,好像有個偏執的聲音告訴我:「大家都在對妳品頭論足。」所以久而久之,我選擇不面對。我會告訴自己:「他年紀太大,看起來又很保守,肯定沒辦法接受。」或是「她戴著一個十字架,聽到我的性向搞不好會來幫我祈禱,還是不要告訴她好了。」於是乎,我自己也變成了所謂品頭論足、以貌取人的一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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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向和種族、性別不一樣的地方是,如果不想說,妳隨時能隱藏。我可以用長髮、美甲、化妝等將它隱藏起來,沒有人會猜到我是女同志,也因為如此,我有時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親耳聽到一些仇視同性戀的偏激言論,而對方看似有趣的玩笑,卻無形中傷害了我、我的婚姻,還有我的人生。
有次在一台擁擠的公車上,有位男子對一名同性戀大肆咆哮,說他如果發現自己媽媽是同性戀的話,連媽媽都殺!我試著深呼吸,想平緩我憤怒的情緒,不過實在忍不住,我在下一站和他一起下車對著他狂吼,把不滿全部釋放,他罵我是混蛋(編按:cocksucker指混蛋,同時有幫男性口交之義),我回:「我是女同志!」回去告訴老婆這件事時,她說我是笨蛋,她說:「不要跟瘋子鬥!」
雖然如此,大部分情況不會如此戲劇化。我們重新裝潢公寓時,有位師傅來家裡粉刷牆壁,我不知道要怎麼跟他解釋各種線路,因為這種事通常都是我老婆在處理,所以我做出投降手勢,跟師傅說:「這一塊都是她在負責。」跪在地上處理線路的他抬起頭,問我:「妳是說妳妹妹嗎?」
「她是我老婆」,我輕輕地說。「妳是同性戀?」他語氣中帶著興奮,然後接著說:「我也是同性戀。」
他語氣中難掩的興奮,我相信一部分是來自於我們所帶給對方的驚訝。他是位看起來大約30歲、有著壯碩肌肉的黑人,頂著一頭辮子頭還帶了副眼鏡,一點都看不出來是同性戀。「我媽媽很難接受。」我們交換出櫃故事的時候,他說。我認真點著頭,這種感覺我懂。
去東南亞度蜜月時,我和老婆決定旅行時不要用「蜜月」這兩字,畢竟國情不同,我們不想因為接吻或牽手這些親密動作嚇壞大家。旅行中途,卻出現了一個驚喜:在飯店裡,進門時不但發現床上鋪滿了玫瑰花瓣、冰桶裡還放著一瓶香檳,並且附上了一張恭喜的字條,看來是旅行社偷偷安排的貼心舉動。有一晚吃飽後,微醺的我們回飯店一打開門,就發現浴室冒著水蒸氣,洗澡水已經幫我們放好,而且房間還擺了蠟燭,黑暗中微微發出美麗燭光。
蜜月行的最後一晚,我們安排了沙灘晚餐,我挽著老婆,看著夕陽漸漸落入海平面,耀眼的光芒在海浪中閃動。「好浪漫喔!」服務生邊低聲說著,邊為我們捕捉美麗倩影。也就在那個時刻,我終於發現,原來我應該怪罪的人是自己,是我自己覺得同性婚姻好像很不正常,不過在場的所有人中,沒有人因此改變對待我們的態度,大家都把我們當做特別的新婚貴賓接待,而我們卻因為害怕,而差點錯失了其他度蜜月的新婚夫妻們都能擁有的特別體驗。
談到同性婚姻權,我只期盼有一天,選擇同性婚姻者,至少不需要擔心被大家以有色眼光看待,而且社會不再去質疑婚姻的合法性。我和老婆都同意,大家愈能體會婚姻所帶給我們的幸福感受,就愈能夠以平常心看待,並且接受我們。所以我要驕傲地說:我有老婆!我們會接吻;我們同床共枕;而且沒錯,她讓我戴她的珠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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