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老化的台灣,外勞人口不到八年間已倍增到五十八萬人。德國想把難民變成新的勞動力,考量修改法令,給他們一定公民權待遇。而在台灣,對難民與移工的處理都還缺乏宏觀的政策方向。
難民與移工如今在歐洲成了關注討論的焦點,而在台灣,對兩者處理都還缺乏宏觀的政策方向。
以流亡藏人為例,陳水扁擔任總統期間,藉達賴喇嘛訪台時送出一份大禮,政府給了一百二十五名流亡藏人居留身分。隨著政權輪替,政府對待流亡藏人的態度跟著轉變,得不到合法居留身分的黑戶隱匿在社會各角落。
有些不在西藏出生的藏人,因藏語說得不好而遭蒙藏委員質疑「不是藏人」,即便手中持有達蘭薩拉西藏流亡政府核發的「流亡藏人自由捐獻手冊」(綠皮書),依舊得不到合法身分。
處理難民標準不一的重要原因是台灣還沒有一部《難民法》。草案從二○○二年民進黨執政時代開始草擬,於○八年送立法院,後來因政府通過聯合國「兩公約」,為求更符合公約精神,所以草案在○九年又撤回行政院重擬,一一年初再度送立法院審查。
依過去經驗,中國居民最可能來台尋求政治庇護。不過○九年內政部把包含與不包含大陸與港澳人士的兩草案並呈行政院,結果行政院選擇了排除大陸與港澳人士的草案,另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行政院的理由包括,這樣做「不會影響現階段和諧之兩岸關係」。對此,台權會秘書長邱翎說,即使不把尋求政治庇護的中國人納入《難民法》規範,也應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明文比照《難民法》處理。
台灣若要讓外勞居住長達15年,就必須給他們公民權保障。 林瑞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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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吸納難民不乏經濟因素考量,而台灣人口加速老化,對移工的仰賴只會增加。「阿扁下台前,台灣外勞約三十萬人,現在已有五十六萬人,多了一倍。」長期研究移民問題的台灣社會學會理事長王宏仁指出。
比較台灣與德國吸納移工,王宏仁分析道,德國現在是在經濟好時吸納移工,而台灣是在經濟差時,應資方要求放寬引進便宜外勞,競逐而下。
移工問題也涉及勞動者的人權,德國要把難民變成新的勞動力,就必須修改法令,給他們一定公民權待遇。而台灣勞動部計畫把外籍看護居留年限從十二年延長到十五年,卻還是把移工與移民脫鉤處理。王宏仁指出,讓外勞在台灣居住長達十五年,就應該有準備他們可能長期留下,因此也必須要給他們公民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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