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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段波希米亞吧!──歌舞昇平的夜總會

文/辜振豐    

一談起法國的舞廳,總會想到康康舞。自一八三○年以來,法國大學生在舞會中流行起康康舞,而舞廳開始林立時,舞池中的女舞者也以這種舞碼,吸引觀眾,但她們在表演時不時展露大腿,因此經常遭到取締。雖然當局一再介入,但民眾依舊鍾情於康康舞。紅磨坊夜總會成立後,每晚總會吸引許多文人雅士前來捧場,如塞尚和羅特列克便是知名的座上客。當時的康康舞女王則是許多人仰慕的拉‧格綠。



拉‧格綠的母親經營一家洗衣店,平時包攬嘉禾特夜總會的生意,拉‧格綠每晚就是從這家夜總會帶回送洗的衣物。某日,她認識其中一位舞蹈老師,於是私下向他拜師學藝。她本身聰慧過人,在短時間就學會康康舞的技巧。然而,她母親得知之後大為光火,一氣之下,就把她送進修道院,但她還是利用機會逃出來,並前往愛麗榭‧蒙馬特夜總會擔任舞者。每晚一上台總是穿起黑長襪,舞動曼妙的舞姿,難怪時時博得在座賓客的掌聲。



法國畫家羅特列克便是她的崇拜者。他出身於貴族之家,十四歲時,因雙腿折斷,以致身高只有一百十四公分。他擅長於素描,早年以《沙龍女郎》馳名巴黎。平時,他喜歡穿梭於蒙馬特的風月場所,因此開始以舞蹈為題材,並將女舞者的舞姿融入畫作。羅特列克也是「紅磨坊」的常客,每次出現時,往往身穿大衣,頭頂高山帽,尤其是一臉的鬍鬚,總是吸引眾人的目光。他詮釋自己的生命,就像一名小丑,吃喝玩樂,樣樣都行。但他的審美眼光還是高人一等,所以有關康康舞的畫作得以流傳後世。



夜總會固然展現通俗的面貌,但它依然保有文藝氣息。夜總會(Cabaret)在法國原來是屬於咖啡廳的一種。十九世紀初期,巴黎出現了所謂的「歌聲酒館」,內部提供一個舞台供人演唱歌曲,因此引來龐大的人氣。這一來,巴黎的老式劇場的客人日漸減少,營運壓力也日漸浮現。十九世紀,酒館和劇場展開激烈的競爭,但劇場並沒有供應酒和料理,因此流失了不少客人。



一八六七年,夜總會除了有舞蹈表演之外,還聘請職業藝人前來駐唱。夜總會的中文意思總讓人想到聽歌觀舞,其實巴黎最早出現夜總會洋溢著文藝氣息。Cabaret可以解釋為劇場、酒館、舞廳,其間香煙繚繞,人聲鼎沸,舞台上傳來美妙的歌聲,觀眾們一時之間就陶醉其中。一八八一年,夜總會開始受到文藝社團的青睞,尤其是作家、藝術家、詩人每週聚會,相互交流。這些年輕藝術家作為前衛分子,透過夜總會自我宣傳一番。但也會透過作品諷刺政治、道德、文化。他們平時浪跡各地,過著自由自在的生活,因此被稱為「波希米亞藝術家」。當時藝術家找不到聚會的場所,一八八一年,薩利(Rodolphe Salis)身為「水療法」社團的一員,開設一家頗有藝術氣息的「黑貓夜總會」。以諷刺見長。他選擇蒙馬特作為「黑貓」的地點,外觀仍保留鄉村特色,並以風車為標誌。



十九世紀末,蒙馬特開始吸引不少藝術家。他們遠離高額房租的巴黎市中心,來到北邊的蒙馬特山丘,並過著自由自在的波希米亞式的生活。具有古老氛圍的蒙馬特周遭還留下葡萄園,許多藝術家經常到附近的酒館享用葡萄酒。而假日一到,巴黎人也很喜歡到此休閒一番。一八八二年,他們創辦《黑貓》雜誌,同時展現了夜總會的諷刺精神。這份雜誌由史坦倫負責插圖,佛哈因擔任海報宣傳的設計,並由谷多擔任總編輯長達好幾年,這份刊物延續到一八八七年,因營運不佳而最後走向關門一途。



當時巴黎有歌舞昇平的夜總會,但對岸的倫敦也不落人後,因為英國人開始鍾情於歌廳。十九世紀末,英國倫敦的歌廳(Musical hall)頗為流行,不但吸引各階層觀眾前來欣賞,同時也獲得觀光客的青睞。一八五二年,查爾斯‧慕頓在倫敦創立「坎特伯里歌廳」,十五年後這種類型的娛樂場所竟然高達五百多家。當時英國的工人經常酗酒,衍生許多社會問題,而歌廳內部的娛樂節目便成為工人的情緒發洩管道,同時還能夠讓勞工建構生命共同體,以連絡感情。



慕頓堪稱維多利亞時代的娛樂王,他以低價為號召,無論男女老幼貧富,入場費一律六便士,這一來更吸引不少下層民眾。當時文字媒體大行其道,慕頓在銷售量高居全國之冠的《時代》周刊登廣告,鼓勵民眾享受娛樂節目,尤其是號召女性勞工在下班後,也應該聽聽歌,以放鬆心情。雖然此舉引發許多許多中產階級俱樂部的抗議,但慕頓仍然我行我素。



過去,所謂「賣唱者」,其社會地位相當低落,他們漂流各地,居無定所,在中世紀的反商情結之下,各地小鎮定期會有集市,賣唱者只能利用這種時空,表演歌舞,勉強餬口。即使文藝復興之後,劇場俳優地位也沒有提升多少。但到了十九世紀中期,在這位娛樂王慕頓的炒作下,英國開始出現「追星族」,在歌廳聽歌,所有聽眾將感情投射到台上的歌手時,那種同儕的心理,很容易形成「偶像崇拜」。這也印證英國劇作家蕭伯納的說法──部落社會崇拜的偶像是木頭做的,但現代人所崇拜的偶像是有血有肉的人。



英國歌廳的生意能夠日漸興隆,鐵路運輸功不可沒。火車強化了物流體系,經濟萎縮時,農夫從栽種小麥轉向畜牧業,透過快速運輸,收入大為增加。一旦生活略微改善之後,偶爾也會參加旅行團,搭車到倫敦一遊,同時享受聽歌的樂趣。



到了二十世紀的「美好年代」,巴黎的「紅磨坊」(Moulin Rouge)、「巴黎賭場」(Casino de Paris)等夜總會依然馳名遐邇。巴黎在急速都市化之後,休閒活動大行其道。到了一九二○年,英國的歌廳文化也飄洋過海來到巴黎,以致吸引大西洋彼岸的觀光客。日本評論家海野弘指出,一批批美國的觀光客前仆後繼地湧進巴黎,究其原因,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美金大幅升值,而美國的禁酒政策使得老百姓和藝術家的生活綁手綁腳。到了巴黎可以享受自由自在的生活,也可以飲酒作樂。



觀光客雅好香頌,也喜歡曼妙的舞蹈,當時還誕生一些受到熱烈崇拜的「明星」。女星如約瑟芬‧貝克、德莉‧西絲坦玆,至於男星則是莫利斯‧西貝里耶。二十世紀一登場,美國現代舞在歐洲大放異彩,尤其是女舞者洛伊‧芙勒和鄧肯對於身體語言的革新,令人刮目相看。不過,在通俗表演的貢獻,則非約瑟芬‧貝克(Josephine Baker)莫屬。她出生於美國的聖路易,本身是混血女子,父親是西班牙人,而母親是黑人。從小就喜歡載歌載舞,長大後乃前往紐約百老匯,每場表演都深獲好評。此外,她還參與電影《卓卓》和奧芬巴哈歌劇的演出。



一九二○年代,她更前往巴黎打天下。她造型十分前衛,蓄著短髮,全身像一座非洲的黑人雕像。畫家畢卡索描述她有褐色皮膚和烏溜溜的眼睛。她曾進駐巴黎舞廳,一上台表演,動感十足,韻律起伏,時而像肉體,時而像機械,如此一來,情色的氛圍便不言自明。她好像是來自於摩天樓和原始叢林之間的三不管地帶。她留了一頭短髮,別樹一格,而全身的裝扮,散發出來的香氣,無疑讓在場的觀眾為之傾倒。



她在巴黎參與《巧克力時髦兒》(The Chocolate Dandies)的演出,而製作人是白人女性。也因為獲得好評,接著相繼到歐洲首都,做巡迴演出。後來,她成為「巴黎賭場俱樂部」的首席舞者。除了表演外,也活躍於名人的社交圈,如海明威、考可多、柯比意、柯萊、史特拉汶斯基等人都十分推崇她。到了一九三○年代,她經常來往於歐洲和南美洲,縱情舞技。



看來,從十九世紀中葉到二十世紀初期,可以算是夜總會的黃金時代,因為這種空間不但提供大眾娛樂,同時也展現了文藝氣息。



作者簡介

辜振豐,嘉義朴子人。任教於東吳大學英文系。著有《歐洲摩登》(即將上市)、《時尚考》、《布爾喬亞》、《時代精神》、《時尚金光黨》、《東京讀書筆記本》、《日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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